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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3XQ/202202-00018 组配分类: 本部门“三公”经费
发布机构: 青阳县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名称: 青阳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含二级机构)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2-02-14
废止日期:
青阳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含二级机构)
发布时间:2022-02-14 09:02 来源:青阳县财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13.5

13.5


二、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财政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 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是没有安排因公出国(境)。经费使用严格执行《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4104号)、《青阳县省直党政机关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财行〔2014527号)等相关规定。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增长)0%。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比2021年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是因为2016年已经实行公车改革,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13.5万元,比2021年预算0万元,下降0%,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该项经费主要用于接待上级、省内兄弟单位业务指导及工作调研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青阳县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青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