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1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结果的报告
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池政秘[2021]166号)要求,我局对全市各地202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含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报告如下:
县区(管委会)
考核指标、分值及得分
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含老旧小区改造)(100分)
青阳县
99
东至县
98
贵池区
97
九华山风景区
石台县
开发区
96
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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