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和工作需要,对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九华山机场、池州高铁站文旅宣传广告承租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给予复函。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编号: WHCG2022001
2、项目名称: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九华山机场、池州高铁站文旅宣传广告承租项目
3、采购单位: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4、项目内容:本项目拟在九华山机场、池州高铁站投放青阳文旅宣传广告,具体内容如下:
租用设备名称
广告投放点位
广告规格
(mm)
投放数量
备注
灯箱广告
九华山机场国内到达提取行李处左面墙体
7500*3000
1
投放时间一年。
一体机
九华山机场一楼、二楼休息区、贵宾厅
1080*1920
2
投放时间一年;轮番播放,每次15秒。
液晶电视
九华山机场一楼各休息等待区域
960*500
4
DM架
展架
3
摆放宣传资料,投放时间一年,确保及时更新。
墙体灯箱
池州高铁站旅客出口通道3号墙体
4200*1600
投放时间至2022年5月,确保及时更新。
5. 最高限价:此次采购最高限价295000元,大写: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供应商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经营范围需具有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及发布、广告牌租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复函要求:
1、报价单位以邮寄或当面送达方式投交复函,内容尽量详尽,需含单价报价、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等重要信息。
2、接收时间:2022年1月19日10:00至2022年1月25日17:30,逾期不再接收。
3、接收地址:青阳县蓉城镇蓉溪南路121号县文广大厦4楼青阳县文化和旅游局。
四、确定邀请供应商:
复函接受时间截止后,经谈判小组现场评审,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且报价最低供应商为中标候选单位。
五、项目联系人:
联系人:金先生 电 话:0566-5030607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