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
2018年5月,在池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协调下,经县政府同意申报了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农村综合改革标准化试点项目:《青阳县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该申报在2018年11月获得了国家标准委的批复(国标委【2018】66号)。
项目实施年限3年,目前已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初稿,根据标准委要求和项目资金安排,完成了项目实施服务单位招标前期工作。现需县政府协调各部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启动项目。
项目将围绕试点任务目标,开展美丽乡村标准化试点工作,构建标准体系,研制相关标准,并对标准进行宣贯实施,形成科学合理、行之有效、并能复制推广的标准化经验和成果,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有标可依,有据可考核,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水平。
通过试点建设,进一步探索美丽乡村建设思路,稳步推进,提升青阳县美丽乡村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助力全国美丽乡村建设提档升级,打造美丽乡村“青阳”品牌。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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