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
为切实加强特殊食品经营环节监管,督促特殊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环境,根据省、市局有关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县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规范提升行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提升行动工作由城区、集镇向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地区延伸。进一步培育特殊食品示范经营店,促进我县特殊食品行业规范、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二、主体对象及标准
全县特殊食品经营者,以商贸批发企业、商场超市、药店、母婴店、食杂店、生产企业直售店、跨境电商线下展示(体验)店等为重点,按照“四有四无”(即有证有照有台帐有专区专柜,无假冒无过期无变质无过错投诉)的目标,努力达到经营资质合法、经营环境达标、经营产品合格、产品陈列规范、索证索票齐全、选购提示明显、经营承诺公开、无违法违规行为的标准。
三、实施步骤
(一)全面调查摸底(8月1日-8月30日)。各所要有针对性的开展全覆盖监督检查,进一步摸清辖区特殊食品经营者底数,加强宣传,规范特殊食品经营行为。查找专区专柜经营推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足。要通过集中约谈、培训等形式进一步压实特殊食品批发经营单位主体责任,从批发源头规范倒逼零售经营户规范,有效解决小食杂店索证索票、专柜专区销售等难点问题。
(二)组织整体推进(9月1日-10月30日)。各所要全面推进专区专柜经营工作,以商贸批发企业、商场超市、母婴店、药店、食杂店等为检查重点,由城区、集镇向城乡结合部、乡村延伸,力争实现辖区内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全覆盖。要加大执法力度,对特殊经营者未设立专柜专区销售、存在混放现象的,责令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立案查处。各所年底前至少要立案查处1-2件相关案件,案件要有处罚。对工作推进情况、案件办理情况县局将适时组织开展交叉互查、督查检查,作为年终食品安全考核重要指标。
(三)开展总结评估(11月底前)。各所要对本次推进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各所每月至少要报送1篇相关工作动态。推进工作总结于11月30日前报县局食品监管局。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全面推进。各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大工作力度,按通知要求继续树立示范点,延伸检查线,扩大覆盖面,点线面相结合,全面推进本辖区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规范工作。
(二)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进一步培育示范经营单位,累计培育数量应不低于经营主体总数的5%;要全力推进特殊食品专区专柜经营,确保覆盖率达到 80%;要强化执法办案,重点打击特殊食品混放、保健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所要通过集中培训、上门宣讲等形式加大对特殊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的宣贯培训力度,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经营行为。要通过微信、网络、电视等媒体大力宣传推进工作成果。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 年 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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