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月19日,省局发出“关于对非法经营疫苗进行专项监督检查的紧急通知”,对山东疫苗事件的排查工作进行了再部署,各地应抓紧落实。现根据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有关线索的公告”及国家总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将涉及我省的相关线索转发给你们,并就排查工作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并立即通知到辖区内药品经营企业。
一、要将总局关于依法查处非法经营疫苗行为的通知精神通知到每一家药品经营企业,并要求企业切实、认真地对待排查,确认是否与涉案线索中的相关人员发生过业务往来并及时主动报告排查情况。对查实且未主动报告的企业,依法从严、从重处理。
二、对查实的人员信息,要组织经验丰富的办案人员,成立专案组,会同公安机关深入开展调查,尽快核实涉案嫌疑人身份,及时查明疫苗非法购销情况并及时向省局报告。
三、在核查涉案嫌疑人及案件查办中发现的问题及查处情况,于每日16时前上报省局,由省局汇总后上报国家总局。
联系人:刘长明 电话:0551-62999241;13956915990
杨琢法 电话:0551-62999274;15357913386
附件:庞某等非法经营疫苗案涉及我省的有关线索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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