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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106-00183 组配分类: 监管规则和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系统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市监〔2021〕76号
成文日期: 2021-06-20 发布日期: 2021-06-20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系统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20 16:44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系统内分工方案》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 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的通知》(皖办发〔2020〕15号)《池州市市监督管理局印发〈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系统内分工方案》部署的各项任务,切实做好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现制定《〈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系统内分工方案》。请各有关单位、部门根据工作分工,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0日

 

《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若干举措》市场监管系统内分工方案

 

一、完善知识产权严保护法规制度

(一)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

1.严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

任务分工:法规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

任务分工:法规科、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3.根据专利、商标、版权、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保护规则的新变化,探索制定新业态、新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重大体育赛事、科技论坛、展会等知识产权保护。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5.推广使用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指南、合同范本和维权流程等操作指引。

任务分工:市场规范管理科、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规范知识产权保护证据标准

6.全面优化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模式。建立公安、检察、审判机关之间沟通联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刑事案件侦查、批捕、起诉、审判等各个环节协调配合。

任务分工:分工不涉及我局

7.建立司法、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有关部门沟通机制,落实规范证据标准有关部署要求。

任务分工:法规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8.建立行政执法部门和司法机关工作联系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顺畅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科学运用现代检测技术与方法,落实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取证规范。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法规科、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9.严格执行知识产权民事诉讼证据规则及司法解释,注重使用证据保全和民事调查令制度,着力解决权利人举证难问题。

任务分工:分工不涉及我局

10.引导公证机构发挥证据保障作用,注重发挥相关领域专家意见书的作用。

任务分工:分工不涉及我局

11.依托全省公证信息化系统,探索建立电子存证公证服务平台,开展电子证据保全、电子证据保管等新型公证业务。

任务分工:分工不涉及我局

(三)强化知识产权案件执行措施

12.研究推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制度。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13.统一归集知识产权出质登记、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并依法公示,将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以及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严重违法等行为实施者、恶意诉讼行为人纳入诚信档

“黑名单”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任务分工:市场主体监管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加强案例分析研判,推动案件信息沟通共享,逐步建立 知识产权保护指导机制。依法落实知识产权案件庭审、裁判文书、审判流程公开制度,在重大案件审理中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监督。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5.完善区域知识产权司法执法监管协作机制。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法规科、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大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惩戒力度

16.依法支持权利人知识产权侵权损害惩罚性赔偿请求,发挥惩罚性赔偿对侵权行为的法律威慑力。

任务分工:分工不涉及我局

17.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加大对商标、专利、网络版权、地理标志、植物新品种等关键领域,生产、销售和进 出口等重点环节,实施恶意侵权、重复侵权、群体性侵权等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法规科、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对商标恶意注册申请人及代理机构、非正常专利申请代理机构的监管,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惩戒。依法制裁当事人的恶意诉讼行为。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19.依托典型案件办理,推动落实法律适用、证据釆信等规范要求,加强对商业秘密的技术甄别和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行政查处;对情节严重,恶意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依法支持权利人的惩罚性赔偿请求。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法规科、市场规范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0.落实刑事立案标准,加大刑事打击力度,及时侦破大案 要案。做好涉案侵权物品处置工作。

任务分工:分工不涉及我局

二、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

(五)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21.加强人大监督,开展知识产权法律和《安徽省专利条例》等知识产权地方性法规执法检查。

任务分工:法规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发挥政协民主监督作用,定期组织政协委员、相关部门和专家联合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调研。

任务分工:办公室牵头,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23.探索建立奖优惩劣制度,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教育培训,提高执 法监管效能。

任务分工: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人事教育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4.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信息,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

任务分工:办公室、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市场主体监管科、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

25.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探索建立区域性知识产权纠纷仲裁、调解平台。推动完善知识产权公证工作机制,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公证试点工作,支持试点公证机构在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案件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加强对科技成果转化的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公证机构提供合同协议、证据保全、提存等公证服务。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6.推动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研究会、联盟等建设,完善知 识产权保护工作机制,发挥示范与引导作用。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市场主体监管科、标准计量科、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27.推动成立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组织,引导代理行业自律自治。

任务分工:商广科负责

28.以知识产权专员队伍为基础,组建保护知识产权志愿者 服务队,组织学校、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知识产权保护治理。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加强专业技术支撑

29.支持以区块链、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的应用。用好国家版权监管平台、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平台等,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实现知识产权溯源保护。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市场规范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及时推广应用侵权假冒线索智能检测系统。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市场规范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1.加强司法鉴定机构专业化建设,推动侵权损害评估工作。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标准计量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知识产权快保护协作机制

(八)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

32.配合推动高价值核心专利优先审查,落实商标注册申请便利化措施,提升植物新品种等申报服务水平。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3.开展优秀代理师评选活动,提升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质量。

任务分工:商广科科负责

34.推动行政确权、公证存证、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保护有机衔接,加强信息沟通和共享,提高维权效率。

任务分工: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健全跨部门跨区域协作机制

35.把握长三角地区知识产权一体化发展机遇,探索建立司法保护、行政保护、仲裁、调解、社会监督协同保护工作机制。推动完善长三角区域知识产权执法协作协议,在线索通报、证据转移、案件协查、联合办案及信息共享等方面开展协作,推动区域知识产权执法程序标准高效衔接。

任务分工:商广科科牵头,办公室、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各县区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6.发挥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机制作用,抓好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工作。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法规科、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7.积极发挥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作用,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沟通配合。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法规科、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8.建立完善诉调对接制度,在案件多发地区探索建立调解、仲裁优先推荐机制。

任务分工: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39.打造推进知识产权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判和调解速裁 工作的主平台。

任务分工: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

40.探索建立多地协作机制,面向重点关注市场,在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建立快速处理 绿色通道,推动简易案件快速处理。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市场规范科、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1.鼓励专利权人及时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推动电商平台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市场规范科、商广科、12315投诉举报中心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2.开展网络生态治理系列专项行动,打击侵权信息传播,依法审理涉互联网的知识产权案件。加强部门沟通,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

任务分工:市场规范科牵头,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

43.推进中国(合肥)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设,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快速维权机制。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4.建设“一站式”化解纠纷服务平台,完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畅通解决渠道,构建调解新格局。推动设立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组织、知识产权损害赔偿评估机构,通过快速 反应机制从快处理知识产权纠纷。

任务分工:商广科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健全知识产权同保护涉外沟通机制 

(十二)加强对外合作交流

45.积极组织我县有影响力的企业参加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合作交流活动。

任务分工:市场规范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人事教育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46.严格落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保护相关协议。

任务分工:市场规范科牵头,商广科、人事教育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47.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双边、多边交流合作。

任务分工:市场规范科牵头,商广科、人事教育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

48.依托地方优势资源,积极建立海外维权信息服务平台, 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志愿服务团,推动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提供维权援助。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49.鼓励保险机构围绕我县企业“走出去”实际需求,开展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险、专利执行险、专利被侵权损失险等保险业务。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0.落实涉外执法协作机制,积极稳妥做好涉外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和涉外侵权案件查处工作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商广科、人事教育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1.选择若干重点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作为海外知识产权观察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基础条件建设 

(十四)加强平台建设

52.加强执法信息报送,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提高对案件线索综合研判能力,做好知识产权执法工作。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综合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3.加强省内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安徽)培训基地、国家专利代理师资格考点、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技术与创新中心等平台作用,全面规范投诉举报处理,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123315投诉举报中心、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加强人才支撑

54.支持高校建设知识产权学院和学科,培养知识产权保护人才,把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校)教育培训内容,加强相关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培训。

任务分工:人事教育科牵头,商广科按职责分工负责

55.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人员职业教育,完善知识产权执法司法人员在职培训制度,加大对知识产权职业律师培训。加大知识 产权保护专业人才引进力度,对在我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人员,在岗位激励、项目申报等方面参照执行省高层次人才支持政策。

任务分工:人事教育科牵头,法规科、综合执法中队、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6、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专业人才交流锻炼机制,充实加强基层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量,强化基层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

任务分工:人事教育科牵头,商广科、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加强投入支持

57.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

任务分工:办公室牵头,商广科、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8.加强政府引导,鼓励企业加大资金投入,并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知识产权保护维权互助基金。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59.依法支持专利权人涉外维权诉讼。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法规科、财务科、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60.鼓励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促进形成保护高地。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61.推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司法装备现代化、智能化建设, 按规定配备执法设备,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要求。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法规科、办公室、市场规范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实施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

6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领导,落实知识产权保护属地责任,定期召开党委或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加强知识产权预警机制与应急管理机制建设,制定配套措施,落实人员经费。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63.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知识产权联席会议机制建设,定期开展评估,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任务分工:分工不涉及我局

(十八)加强考核评价

64.建立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 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各级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

任务分工:办公室牵头,商广科科、人教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加强奖励激励

65.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对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任务分工:人事教育科牵头,商广科、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66.完善侵权假冒举报奖励机制,激发社会公众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任务分工:综合执法中队牵头,办公室、商广科和各市场监管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宣传引导

67.各有关部门要定期发布知识产权保护情况和典型案例。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办公室、综合执法中队、各市场监管按职责分工负责

68.举办知识产权宣传周、专利周等集中宣传,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系列活动,推动知识产权保护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进乡村,营造知识产权保护良好社会环境。

任务分工:商广科牵头,办公室、各市场监所按职责分工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