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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103-00263 组配分类: 执法稽查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市监〔2021〕21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2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12 16:07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机关各科室、各直属机构、派出机构:

现将《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2日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保障春耕生产的工作方案

 

2021年春耕即将启动。为规范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增绿,严厉打击坑农害农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全力保障春耕生产顺利进行,拟在全县组织开展2021年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检查对象

以化肥、农膜、农机具及配件、涉农用油等农资产品为重点,以各类农资产品经销商、生产企业为主要检查对象,严厉打击掺杂使假、标识欺诈、计量虛标以及化肥市场价格垄断、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挖源头、端窝点,加大曝光力度,切实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和农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各类经主体资格、质量、标准、计量、价格、广告、商标、专利、包装、标识、进货查验、进出货台账、索证索票等有关事项,严厉打击以下七种违法行为:

(一)严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等违法行为;

(二)严打击掺杂使假、偷换养分、虚标含量、计量不足,及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等违法行为;

(三)严打击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明示标准的产品等违法行为;

(四)严厉打击囤积居奇、价格垄断、价格欺诈、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五)严厉打击商标侵权、假冒专利、仿冒混淆等违法行为;

(六)严厉打击虚假宣传、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

(七)严打击电商领域农资违法行为。

三、检查要求

(一)坚持依法办案。要把农资市场检查中发现的、农资质量抽检不合格的、农民投诉举报、舆情动态等作为重点案件线索,及时立案、依法处理、快速反馈,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声,充分发挥执法办案在农资打假保春耕行动中的威慑作用。

(二)强化协调配合。要主动与农业农村、公安、供销、行业协会等协作配合,建立信息互通、信息共享和联合指导、联合办案等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农资执法中遇到的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合力查处坑农害农的大案要案,共同维护农资市场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三)加强执法督查。牢固树立全链条执法办案理念,综合运用多种执法监管手段,从个案查处的单个环节入手追查生产源头和销售网络,查办上下游关联案件,着力铲除整个违法产业链条,彻底端掉“黑窝点”“黑作坊”。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重大案件及时报告。

(四)加强宣传服务。要畅通举报投诉渠道,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农资打假。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农资 产品专项执法活动取得的成效,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营造共治共管的社会氛围。

(五)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单位于3月29日前报送1个典型案例和创新做法,4月26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典型案例和统计表(见附件)。相关材料报送至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中队。

联系人:喻长林   联系电话:18105666159

 

 

附件: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附件

全县市场监管部门农资产品专项执法行动统计表

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出动执法人次

检查生产企业和经销商

(家)

捣毁窝点

(个)

立案

(件)

其中

结案

(件)

涉案货值

(万元)

罚款

(万元)

 

移送公安案件(件)

价格违法案件(件)

广告违法案件(件)

侵权案件

(件)

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