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监管所:
现将《2021年青阳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4日
2021年池州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根据省、市局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目标
坚持“四个最严”要求,督促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含分支机构、代理机构等,以下简称“第三方平台”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大提升,有效提升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
二、整治时间
2021年9月1日-12月5日。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检查第三方平台是否主体审查责任不落实,致使无资质或资质造假餐饮服务提供者进入第三方平台非法经营、是否未公示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证照或公示信息不符合要求等。
(二) 重点检查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是否具备实体店,是否取得合法资质,是否存在食品安全制度不落实,管理不规范、超范围经营、食品加工场所环境脏乱差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在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依法核查处置过程中按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违法违规的第三方平台依法同步立案查处。
四、整治步骤
(一)摸底排查(9月1日-9月30日)。要督促第三方平台严格对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就入网准入机制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资格审查、建立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主体信息档案以及信息公示等开展自查。要督促并指导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食品安全法》等要求,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二)集中整治(10月1日-11月15日)。在摸排的基础上,对照工作目标和重点,针对辖区内的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有计划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核查处置。要检查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对其加强行政指导、约谈。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按照重点整治内容逐一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查处,重点加强对“网红餐厅”的监督检查。开展网络餐饮服务专项监督抽检,可采取现场抽检或者网络点餐等方式,重点针对高风险食品及原料开展专项监督抽检,提升专项整治的靶向性。加大执法和宣传力度,依法严厉查处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履行主体责任的行为,扩大震慑效应,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巩固提升(11月16日-12月5日)。要全面分析总结整治工作情况,提炼在本次专项整治过程中好的措施,做法与经验。同时要以问题为导向,注重结合监管实际,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研究长效管理机制,有效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所要进一步增强做好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控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事件发生。
(二)强化监管,严厉查处。要强化对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结合日常监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深入排查整治重点事项。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三)大力宣传,正面引导。要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大力宣传专项整治好的做法和经验,努力营造加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舆论氛围。
(四)汇总信息,按时上报。各地于12月3日前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相关统计表报食品局。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