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市场监管局违规教育收费
治理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收费监督检查,根据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违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通知》(皖市监办函〔2020〕45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检查对象及内容
重点治理2019年以来高职(高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违规收费行为。
重点检查内容:
1.是否存在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行为;
2.是否存在违反自愿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不据实结算,或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行为;
3.是否存在以校企合作等名义向学生收取实习费、实训费、培训费、服装费等费用的行为;
4.是否存在学校未经法定程序审批,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的行为;
5.是否存在向幼儿家长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校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的行为;
6.是否存在违反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的行为;
7.近年来各地在投诉、举报和检查中发现的其它突出问题。
二、检查方式
依据属地监管的原则,在有举报必查、有线索必查的基础上,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建立健全本辖区监管对象名录库,确定比例随机摇号抽取检查对象。对未随机到的单位,要通过日常监管、部门联动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
三、检查时间及步骤
(一)调查摸底阶段(即时起至10月31日)。要做好前期调研、各项准备工作,摸清底数,全面掌握辖区内被检查对象基本情况,排查违规收费行为。要认真梳理2019年以来被检查对象相关投诉、举报等处理情况,查找案件线索。
(二)检查实施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要对照检查对象与内容,通过排查、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方式,对辖区内被检查对象开展全面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案件处理及整改规范工作。
(三)总结提升阶段(12月10日前完成)。及时总结检查经验、成效及不足,梳理存在的主要违规收费问题,剖析难点、研判形势,提出合理化意见,指导建立规范教育收费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效能。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违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要积极主动作为,精心组织,协调推进,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强化组织领导,为教育收费监督检查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更大的决心、更高的要求持续规范教育收费行为。
(二)依法行政、部门联动。对随机抽查发现的问题,要督促被查单位立即整改到位。严厉查处屡查屡犯的违规教育收费行为,公开曝光违规收费典型案例。强化部门协作,引导收费主体加强内部管理和行业自律,充分发挥公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作用,真正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沟通、信息共享。各地在检查中发现违规教育收费线索应及时报送市局价格科,由市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共享信息。各地应加强违规教育收费治理工作的信息报道,积极向省局、市局网站及媒体投稿,加强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各地应于2020年12月15日前以纸质扫描版(加盖印章)及电子版的形式将工作总结(含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治理成效、政策建议等)、违规教育收费治理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及2个典型案例通过电子邮箱报送至市局价格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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