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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907X/202107-00024 组配分类: 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主题分类: 工业、交通
名称: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 复 文号: 青交办﹝2021﹞71号
成文日期: 2021-06-10 发布日期: 2021-07-16
废止日期:
关于对县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第32号提案的答 复
发布时间:2021-07-16 16:46 来源: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刘敏委员:

你提出的《关于乡镇公路货运卡车运输中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乡镇公路中货车运输经常会出现扬尘污染的情况,对此我局高度重视,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工作,有效减免此类情况的发生。

一、开展路警联合检查,强化路面管控。联合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路面联合执法,每天上路检查,严格查处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运输、超速行驶、非法改装、货物泼洒扬撒行为等违法违章行为。

二、加强矿山、加工企业源头管理,全面实施“以票管源”。进一步完善“1+2+8+20”科技治超体系建设。加快推进G318乔木、G330杨田非现场执法卡点建设。所有矿产品源头企业要求使用治超系统对货运车辆实施检测,确保称重和监控数据实时上传,并开具和签发《池州市货运源头统一计量信息单》(以下简称装载证明),严查擅自使用手工装载证明代替电子打印装载证明行为。矿山源头企业不得超限超载装载货物,不得为未备案车辆装载货物,严禁为超限超载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三、对货运车辆全面推广伸缩式环保盖,目前已有1261辆货运车辆安装了伸缩式环保盖,要求出厂车辆不超载,运输过程中保障货物全覆盖,严格落实车辆出厂冲洗制度。

四、进一步完善联动机制,全面开展有效监管。联合相关管理部门以及矿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积极推进建立矿山联合惩戒制度,一旦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采取责令停产整顿和民爆物品核减供应、停止供应等联合惩戒措施,形成闭环管理措施落地。

 

 

 

 

青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