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背景和起草依据
为鼓励和调动县内文化旅游企业拓展文旅市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结合县山旅游营销联动发展的实际需要,我局起草了《2021年度青阳县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办法(送审稿)》。
二、征求意见及修改情况
我局已向各乡镇、有关县直单位征求意见。
三、拟出台文件的主要内容
1.拟订营销奖励措施,从“宣传推介”“团队营销”“广告宣传”“县山联动”四个方面,对青阳文旅经济做出贡献的县内企业进行奖励,其中“县山联动”奖励对象含青阳县和九华山旅行社。
2.拟订奖励申报细则,从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对企业的申报内容进行规范性约束。
四、提请研究决策事项
1.提请审议《2021年度青阳县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办法》。
2.公布《2021年度青阳县文化旅游市场营销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