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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政府工作报告】青阳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16
废止日期:
【政府工作报告】青阳县市场监管局2021年度工作总结
发布时间:2021-12-16 17:08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1年,青阳县市场监管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把握新发展阶段的新任务新要求,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切实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党建引领、助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安全、稳定市场秩序,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一)聚焦政治建设,强化党建引领

一是以党史学习教育为民办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纪念大会的重要讲话精神,召开了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纪念大会。加强“四史”集中学习与交流研讨,举办“读党史、守初心、担使命”主题演讲大赛,微信公众号开设党史专栏,报送工作简报34期。结合部门职能,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优服务”、“保安全”、“强普法”三方面,办理重点事项11项,普通党员办理实事58项。

二是以廉政警示教育正风肃纪。推进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严格按照“四看四促”、“五紧盯五整肃”要求,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全面大排查大起底。加强廉政警示教育,结合警示教育开展研讨,深入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活动,加强单位干部在岗情况、工作作风、有无违反八项规定行为工作督查。

三是基层组织建设争创典型顺应机构改革形势,撤销支部3个、增设支部1个,变更名称2个,设立了青阳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临时党支部。杨月生同志被中共池州市委授予“池州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机关党委被中共青阳县委员会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酉华市场监管所党支部被县直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五彩市监,服务为民”党建品牌荣评第二届县直机关“十大党建品牌”。成立了8个青阳县“小个专”党建工作指导站,积极开展陵阳镇富贵路“红色引领示范街”创建工作,青阳县蓉城南路商业街党支部荣获池州市“小个专”系统十佳基层党组织。

四是意识形态工作严守阵地坚持党管媒体原则,充分借助青阳网、今日青阳、青阳电视台等主流媒体,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把握正确舆论导向。截至目前,“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705篇,信息公开网公开信息1420篇。办理回复“市长热线”80件,“舆情日报”14件。做好档案管理与保密工作,确定专职保密工作人员参加了业务培训。

(二)助力经济发展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步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企业注销便利化”等多项改革,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清单管理”制,推进企业开办全程电子化与“六个一”体系建设,落实个体工商户简易登记改革措施。全面落实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邮递办”“预约办”,对办理事项提供全流程免费邮寄。对新设企业免费刻制印章,提供公章一套共5枚,截至目前,免费为1323户企业刻制公章,节约企业成本约39.69万元。开设银行“企业注册登记代办点”,为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咨询、证照领取、银行开户、创业贷款等提供便利。截止10月份,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355户,同比增长21.14%,其中企业730户,同比增长20.98%。

二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整合市场监管系统内部抽查事项,拓展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检查范围,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对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等重要领域实行全程监管。制定发布了全县部门联合双随机抽查计划共计45项。对守信企业在“双随机”抽查监管环节优化检查频次。全县内资、外资、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率分别为91.12%、97.22%、97.01%、90.13%,达到国家局的85%年报率要求。完善企业信用修复制度,截至目前移出异常名录企业及个体户222户,办理撤销平台处罚公示信息10条。

是推进质量强县创建充分发挥质量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协调作用,出台了《青阳县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活动实施方案》、《青阳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方案》和《青阳县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了全县质量发展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暨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动员会、创建安徽省质量强县推进会,举办了质量发展专题培训班。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推荐4家企业申报市政府质量奖,3家企业申报“皖美”品牌示范企业,1家服务企业参与旅游目的地区域品牌评价,2家企业参展安徽省自主品牌线上线下特色体验。积极开展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工作,已向国家申报验收。

四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推动县政府将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各乡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的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截至8月份,我县新增贯标企业1家,新增有效发明专利19件,实用新型专利202件,外观设计专利14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数258件,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0.03,同比增幅达15.17。截至第三季度,全县商标申请742件,注册798件,有效注册量3468件,完成企业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1件。申报帮扶驰名商标数1件,青阳县九华中药材科技有限公司已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为“九华黄精”国家地标保护产品标识使用单位。2020-2021年度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5家,示范企业1家,组织申报2020年度市支持质量提升若干政策项目兑现金额79.38万元。协助企业办理专利权质押贷款5800万元,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400万元。

(三)保障民生安全,严守四大底线

健全食品安全体系。“安徽冷链食品追溯平台”为载体,全面推进进口冷链食品追溯体系建设。建成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自6月2日投入使用以来,累计完成核酸检测、全面消毒、赋码出仓进口冷链食品50.6吨。重点开展粮食加工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夏季食品安全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等专项行动。加强“食安安徽”品牌建设,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升行动,注销不符合生产许可标准规范的粮食加工生产许可11家。推动全县48家学校(幼儿园)食堂完成 “互联网+明厨亮灶”监管工程建设。修订完善《青阳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全力保障“党代会”、高中考、“体彩杯”校园足球联赛等重大活动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食品经营单位风险分级动态监管覆盖率分别达91.18%、90.91%、93.01%,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186批次,食品356批次,食品添加剂30批次,发布食品抽检信息9 期。各快检室累计完成快检33734组,不合格率0.545%。查办各类食品案件169件。

强化药械安全监管。加强疫情防控药械质量检查,开展疫苗、新冠病毒检测试剂专项整治,督促企业使用微信小程序和皖事通登录上报“一退两抗两止”类药品销售信息20000余例。开展芬太尼类麻醉药品及含麻黄碱类复方制剂、兴奋剂、中药饮片专项检查,加强无菌和植入性、敷贴类、疫情防控类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制定《青阳县疫苗药品和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基本药物抽检10批次,上报药品不良反应270余例。查办药品案件13件,医疗器械案件4件,化妆品案件10件。

维护特种设备安全完善特种设备网格化监管。深化危化品相关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油气长输管道法定检验,全县四家气瓶充装单位已搭建可全程追溯的气瓶信息化监管体系。开展了燃气、起重机械、压力容器、有机热载体锅炉、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专项整治,举办叉车、起重机械安全培训。完成2324台(套)特种设备安全大数据信息化监管系统数据清洗。下达《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108份,查办特种设备违法案件38件。

加强产品质量抽检。将全县4家生产许可证管理企业全部纳入B类监管。完成了5个批次的产品召回的前期工作,邀请安徽省质检院专家举办了取暖器产品质量提升暨产品召回工作专题培训会。开展质量抽检72组,查办各类质量违法案件43件。强制检定计量器具2287台次,委托检测企业实验室18家,委托检定计量器具77台次,食品16组,开展定量包装商品计量抽检19组,查办计量案件10件。

(四)稳定市场秩序,坚持依法行政 

延伸消费维权触角开展“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年主题宣传月活动。选取蓉城镇“蓉城南路商业街”和庙前镇“九子古镇”作为放心消费示范街区培育创建对象。新增县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企业(店)15户,市级放心满意消费示范企业(店)2户正在申报中。受理各类举报、投诉及咨询497件,受理及调处率均为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1.8万元。

开展市场专项整治。联合疾控部门对进口冷链食品环境、食品、从业人员进行核酸抽样3千余组/次,检测均为阴性。“非洲猪瘟”防治高速路口检查各类运输肉类及制品的车辆2千余辆/次。开展“长江禁捕”、“花鸟鱼虫”市场野生动物非法交易专项检查,配合乡镇政府及消防部门对全县人员密集场所进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结合县级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加大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力度,查办无证案件4件。加大12家佛香生产企业、五九公路沿线等重点区域涉佛产品巡查频次。开展旅游小商品明码标价、名优白酒市场价格检查,查办价格案件7件。

加大综合执法力度。进一步理顺执法改革机制,将餐饮、特种设备监管重心下移。综合执法中队新设3个执法支队,分领域开展专业执法。开展房地产行业、校外培训机构、互联网广告集中整治,规范粮食、农资、成品油市场经营,组织啤酒、液化石油气、口罩、“蟹卡”等专项行动,和青阳网联合创建“无传销网络平台”。加强侵犯知识产权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打击力度,办理商标案件15件,专利案件2件,广告案件13件。开展转供电企业、水电气暖企业、医疗服务、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情况专项检查,查办反不正当竞争案件3件、合同案件1件。全年完成公平竞争审查16件,立案查处各类一般程序案件328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