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县人大
县政协
登录
注册
网站无障碍
长辈版
繁体版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
自然资源
>
征地补偿
>
征地管理政策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75X/202301-00047
组配分类:
征地管理政策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继续沿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1-23
废止日期: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继续沿用)
发布时间:2023-01-23 11:09
来源: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大
中
小
]
文本下载
我要纠错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
文件下载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各县区被征收土地地上房屋、青苗及其他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00.docx【226.35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