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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青阳县2021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2-03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1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2-03 09:48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确保2021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青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住房需求和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领导,分配全过程邀请县住建局、县房产事务中心、县公证处、蓉城镇人民政府和蓉城镇社区服务中心、各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分配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真正实现分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房源及申请家庭概况

(一)待分配房源情况:

共计40套,分别为:

碧桃园、和平新村保障房一室一厅20套,面积40㎡;九子东路保障房一室一厅11套,面积38㎡;九子东路两室一厅4套,建筑面积:55㎡,和平新村二室一厅5套,建筑面积57㎡。

(二)申请家庭情况

本次社会申请家庭总计20户,可全部提供房源,其中廉租房申请家庭4户,公租房申请家庭 16户。

申请家庭需求情况:

1、优先选房(年龄满70岁以上2户、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应停止使用1户)共计3户:

二室一厅:徐韶华

一室一厅:周青华、施月华

2、一室一厅(1人户或夫妻型)家庭:9户:

李金兰、曹秀兰、李红、刘光明、、王丽、张建康、吴亚星、施朝霞、马强

3、二室一厅(单亲家庭或3人户以上)家庭8户:

陶龙武、叶晶晶、徐卫国、章新民、孙丽丽、吴翠华、孙敏敏、沈雪飞

三、实物配租原则

(一)本次实物配租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配租。

配租后根据申请人申请性质实行收取廉租房租金或公租房租金。配租后接受统一的保障房租后管理。

(二)房源分配原则,根据申请家庭住房实际需求,按以下原则分配:

1、优先选房3户家庭:依据人口选择二室一厅房源或一室一厅房源。

2、1人户或夫妻家庭10户摇号选择碧桃园、九子东路、和平新村公租房一室一厅。

3、2人户里单亲家庭及3人户及以上共7户摇号选择和平新村和九子东路小区公租房二室一厅。

(三)摇号配租分配顺序确定:

1、第一轮:1人户或2人户夫妻家庭10户,先摇顺序号(1-10),再按顺序号抽一室一厅。

2、第二轮:2人户里单亲家庭及3人户及以上7户先摇顺序号(1-7),再按顺序号抽二室一厅。

抽出具体房源经现场公证后,凭其抽出的房卡作为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协议和领取房源的依据。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实物配租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对所有申请人和房源全部公开摇号的形式开展实物配租,根据具体情况,时间安排2021122日,摇号地址:县房产事务中心一楼红色物业联盟服务站。

交房时间:1213-31日,如该时间段未到县房产事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房租从20221月开始计算。

交房房租计算方法:低保户可按廉租房缴纳租金,非低保户按公租房缴纳租金,廉租房租户今后续租若不再享受低保,按公租房缴纳租金,租金一年一交。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办事程序严把政策关。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县房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青阳县房产事务中心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