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民政局 > 政策解读 > 本级政策解读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111-00001 组配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青阳县民政局局长胡翰生解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11-03
废止日期:
青阳县民政局局长胡翰生解读:《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送审稿)》
发布时间:2021-11-03 15:19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起草背景和依据
      2020年10月28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市委、市政府政府高度重视《意见》贯彻落实。2021年7月30日,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正式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贯彻落实《方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作了批示,要求县民政局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实际提出工作意见,实现我县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为此,县民政局结合实际,牵头起草我县《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
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中共池州市委办公室  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池办发[2021]14号),发文时间为2021年7月30日。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到2022年,全县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增强兜底功能,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起草了该实施方案。
      四、征求意见情况
      2021年8月5日,我局通过政务平台向各乡镇和相关县直单位发送征求意见函,各单位反馈无意见。
      五、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分为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3个部分,具体为:
      (一)总体目标。到2022年,全县基本建成分层分类、城乡统筹、制度完备、高效顺畅的社会救助新格局。到2035年,实现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困难群众,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二)重点任务。《实施方案》围绕五个方面,提出19条重点任务。一是夯实基本生活救助。提出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低保对象综合认定标准。加强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不低于低保标准的1.3倍。特困救助供养未成年人年龄由16周岁延长到18周岁。二是健全专项社会救助。围绕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受灾人员救助和其他救助帮扶等做了具体规定,切实缓解群众基本生活存在的困难。三是加强急难社会救助。要求进一步加强分类救助,充分发挥临时救助作用,加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四是促进社会力量参与。提出发展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鼓励社会工作专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积极推行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五是加快社会救助领域“放管服”改革。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发挥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功能。健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推行低保、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优化办理程序,大力推行“互联网+社会救助”。
      (三)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加强基层服务能力;三是加强监督检查。
      六、下步工作

      为推进《实施意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拟从3个方面贯彻落实。一是压实任务。督促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实施时间表、路线图,逐一推进任务落实。二是广泛宣传。利用报刊、广播、网络等,加强宣传解读,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为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三是督查监测。对乡镇、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适时开展督查,确保政策落地取得实效。

      解读单位:青阳县民政局       解读人:局长胡翰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