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安办〔2021〕48号
转发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安全
事故紧急通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成员单位:
现将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近期几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皖安办明电〔2021〕1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县委、县政府领导分别在省安委办《关于近期几起安全事故的紧急通报》上作出批示,要求举一反三,结合我县安全生产形势和实际情况抓好落实,针对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深入排查化解风险隐患,严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各部门要按照批示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责任,统筹好发展和安全,保持工作不断、力度不减,切实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最突出、最紧迫、最薄弱的问题,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成效遏制事故发生,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深入开展重点行业专项整治。消防领域:各乡镇各部门要重点关注农村地区自建房和乡镇(街道)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消防检查和隐患排查。细化消防救援大队、属地乡(镇)政府、属地公安派出所和村(居)委会任务和职责,对有经营业态的自建房和沿街门店“三合一”场所进行全覆盖登记造册,逐户开展消防检查和警示教育,督促及时整改各类消防隐患,确保安全。建设工程领域:加强高空平台、高边坡、深基坑和大型设备等重要施工作业点位的现场监管,强化防坠落、防坍塌、防物体打击的预防预控措施。高度重视“秋老虎”影响,室外作业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限,严格落实避暑降温措施。深入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要求。严厉打击出借资质、非法转包分包问题,做到露头就打,规范市场行为。道路交通领域:公安、交通运输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做好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要进一步完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交叉路口等险要路段护栏、警示标志、减速带、交通信号灯,确保各类硬件设施完好有效。加大路面见警率,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等非法违法行为。充分发挥农村“两站两员”作用,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和村委会责任,加大管控力度,切实消除隐患。冶金工贸领域:深入推进工贸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安全排查,逐户登记建档,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危化品储存、使用安全管理各项要求。危化品领域:要紧盯重大危险源,确保各类安全设施完好可用。加大非法小化工整治力度,高度关注停产停用设施设备拆除过程安全,督促指导企业选择有资质的单位按规范进行作业施工。非煤矿山领域:要加大对地下矿山通风、排水、供电系统安全检查和露天矿山边坡及排土场安全监测。深化节能减排减污整改百日攻坚行动,严查安全生产突出问题隐患。密切关注雨情,严防尾矿库溃坝漫坝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领域:要严查特种作业无证上岗、危化品管理不规范、特种设备检测不合格等重大隐患,严格按照隐患排查治理“三个一律”要求,实施严管重罚。旅游、特种设备、电力、民爆等行业领域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针对各自行业特点和薄弱环节,开展隐患排查治理。
三、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开展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宣贯工作。将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纳入党委政府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确保党政领导干部树牢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培训、执法检查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详细宣传,确保生产经营单位知法、懂法、守法;要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开展饱和式、不间断宣传,提高全社会安全意识。要严格执法,强化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公开曝光典型违法行为,实现曝光一起、教育一批、震慑一片的效果,确保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
四、定期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开展情况。各乡镇各部门要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整治督导检查工作,每月向县安委会办公室报送隐患排查治理和制度措施制定“两个清单”。严格按照《安徽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情况评估办法》要求,对2020年以来已结案的生产安全事故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评估,严防生产安全事故“一查了之”“一罚了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隐患排查治理质量进行分析研判,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挂牌督办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9月1日
抄送:市安委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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