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
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县审计局局长 陈老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的委托,报告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根据审计法律规定及县政府相关要求,县审计局对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内容主要包括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算执行情况、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以及部分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实施情况等。
审计结果表明,2020年县财政等相关部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监督和支持下,紧紧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六稳”、“六保”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为全面建设“九华圣境、灵秀青阳”提供坚实财力保障,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促进财政平稳运行。2020年全年完成财政收入17.65亿元,较上年同比增收0.67亿元,增长3.95%,其中非税收入占比10.05%,较上年减少了6个百分点。2020年,青阳县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11.79亿元,与上年同比增加0.92亿元,增长8.5%,有效缓解了全县财政支出压力。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23.99亿元,与上年同比减少0.79亿元,减少3.19%,实现了财政收支的基本平衡。
--民生投入持续加大,基层运转保障有力。投入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城乡社区、农林水事务支出等民生实事支出162,0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3.32%,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加大盘活部门存量资金力度,清理收回存量资金16,166万元,盘活使用存量资金11,345万元;争取政府性债券资金70,762万元,促进了民生工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2020年我县政府债务率低于警戒线,风险基本可控。
--深化财政体制改革,财政管理得到加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严格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税收负担,优化营商环境。2020年全县税务系统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减免税累计48,824万元,比2019年税收优惠增加23,304万元。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开展了相关摸底调查及我县在九华山非主业经营性资产处置工作,完成县属国有企业公车改革任务。
尽管我县财政管理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一是受政策性减税降费和新冠疫情等不确定因素影响,增收压力加大;二是“三保”支出、教育、医疗、社会保障、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等刚性支出需求加大,债券还本付息需要大量财政资金偿还,减收增支因素增加,收支矛盾进一步突出;三是财政预算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一、 上年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对上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上缴国库、加快拨付进度、调整账目、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等方式,大部分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少部分问题尚未得到彻底纠正。尚未整改完成的问题有:
二、2020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6,469万元,比上年实际增长3.95%,其中: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939万元,较上年减收2,250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17,855万元(返还10,291万元、一般转移支付96,695万元、专项转移支付10,869
万元);债务收入19,058万元;调入资金5,072万元;上年结余72万元;全年收入总计239,996万元。支出总计239,9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0,964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14%;上解支出85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18,110万元。结余72万元。
2020年县本级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062万元(税收收入23,289万元,非税收入17,773万元),较上年减收5,955万元,收入总计186,886万元。2020年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7,869万元,较上年减少6.6%,减支11,870万元,支出总计186,829元。结余57万元。
(二)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等三类预算收支情况
2020年全县政府性基金收入86,102万元,为预算56,882万元的151.37%;支出146,417万元,为预算的257.4%。结余4,030万元。
2020年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收入95,532万元,为预算68,232万元的140.01%;支出92,824万元,为预算76,247万元的121.74%;当年结余2,708万元,年末累计结余3.82亿元。
2020年全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00万元,为预算的100%,结余为0。
(三)2020年度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1、2020年县政府债务收支情况
2020年省核定我县债务限额为300,488万元。截至2020年
底,青阳县政府债务余额298,199万元,较上年增长21.24%,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58,191万元, 专项债务余额140,008万元。
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债务资金70,762万元,其中:发行新增债券52,248万元(一般债券948万元、专项债券51,300万元),发行再融资债券18,514万元。
2020年当期偿还本金18,514万元,支付债务发行服务费77万元,偿还利息9,589.77万元。
2、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等公用支出情况
2020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合计2,333万元,较上年度增长5.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为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96万元;公务接待费1,237万元。
2020年全县培训费支出575万元,较上年度减少29.7%。
2020年全县会议费支出436万元,较上年度减少12.4%。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如下:
(一)预算编制不够完整准确
1.预算编制不细化,与实际决算脱节。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收入年初预算安排支出16,000万元,年底决算为0;城乡社区支出决算中的征地拆迁补偿支出74,512万元和污水处理费支出473万元,政府性基金年初预算为0。
2.少数单位采购支出没有编制政府采购预算,涉及金额7.28万元。
(二)部分资金拨付不及时
1.上级指标未及时拨付使用,涉及金额3,258万元。县财政2020年度省级指标表反映共265笔,金额合计73,931万元,其中应拨付未拨指标金额计52笔3,258万元。应拨未拨的指标中属于2019年提前下达的指标有15笔,计725万元,占未拨指标额的22.25%。
2.财政专户资金拨付不及时,涉及金额406.9万元。审查发现提前下达指标2020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406.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81.5万元、省级资金125.4万元),于2020年8月拨入行财科,至2021年5月底尚未拨付到相关用款单位。
(三)部分收入未及时缴库,涉及金额1.64亿元。
1.截止2020年底,土地出让金收入8,567.46万元未及时缴库。
2.县非税局2020年度应缴未缴国库收入7,695.58万元。
3. 县财政局经建科专户当年利息收入129.83万元、县非税局财政专户2018年利息收入1.34万元,均未及时缴库。
(四)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
1.2020年部分项目支出用于单位基本支出677.69万元,其中用于基本工资、津补贴、医疗费、基本社会保障费合计661.21万元,用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48万元。
2.部分专项资金结余未及时清理。
(1)部分单位专项资金结余两年以上未使用,涉及资金143.93万元。
(2)县财政局经建科专项资金结存款中:美丽乡村建设县级配套资金结余1,153.11万元、2019年拨入的重点项目建设资金结余8,139.77万元、暂付款结余1.42亿元(其中以前年度1.4亿元)未及时清理。
(五)财务核算不规范
1.会计核算前后不一致。县财政局经建科2020年12月收到拨入高铁项目推进工作业务费时记“暂存款-暂存”科目核算,当月拨付时记“暂存款-无余额”科目核算,导致“暂存款-无余额”科目年终结余-12.33万元,“暂存款-暂存”科目年终结余虚增12.33万元。
2.无依据年终调账。县财政局行财科“其他专项资金”账2020年年终无依据将“旅游”、“科技局”、“审计”等结余明细科目调账至“其他”科目,涉及资金124.1万元,导致结余明细科目账面数与实际情况不符。
针对上述问题,审计逐一从加强预算编制、提高资金效益、加大项目资金结余清理、加强财政收入管理以及做好日常财务工作等提出了意见及建议。县财政部门高度重视,相关问题正在积极整改中。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今年主要对县信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乡村振兴局等三个部门及其下属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
(一)县信访局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
2020年,县信访局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造后涉及的新添加的监控、视频、大屏幕、投影仪、电脑、空调机、办公桌椅等日常设备设施的采购合计金额18.8万元,未及时登记固定资产。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预算执行不严
2020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未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但年终决算161,538元;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属县国土执法大队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40,000元,年终决算67,094元。
(三)县乡村振兴局(原县扶贫开发局)财务管理不严格
部分公务接待无公函;会计核算中日常公用经费未进行明细核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就合理科学编制预算,加强财务监督管理,强化内部监督等方面提出意见及建议,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中。
四、专项审计调查情况
根据市局安排,青阳县审计局对2020年青阳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青阳县矿产资源规划、出让、管理和环境保护督查及整改情况。审计调查发现问题有:
1.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相关制度未建立。《青阳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要求建立的年度报告、约束性指标年度检查,以及报送规划实施情况及年度实施安排等制度,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未能提供完整资料。
2.矿山企业未在规定期限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2020年度,申请矿业权延续的矿山企业7家,其中有2家企业未按规定在采矿权到期30日前申请采矿权延续。
3.采矿权变更材料不齐全。据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档案材料,金狮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采矿权人变更时,未见变更采矿权人的证明文件(工商部门出具的变更批准文件)。
审计已就上述问题提出“完善总体规划相关配套制度,促进矿业科学发展”和“加强矿产资源监管,切实履行好部门职责”的审计建议,相关部门正在积极整改中。
五、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部署,青阳县审计局对全县2020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运行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主要有:
(一)基本养老保险
1.部分单位少缴社会保险费48万元。2020年,青阳县部分金融、电力等单位少报缴费基数,导致单位少缴养老保险费7万元,个人少缴养老保险费41万元,涉及79人。
2.违规支付养老保险待遇950元。通过对市下发疑点核实发现1人已于2020年4月死亡,由于社区未及时掌握情况,导致违规多支付2020年5月-12月养老金950元。
(二)基本医疗保险
1.二级以下医院违规使用限制用药并通过医保报销,涉及金额9.27万元。审计发现,居民医保业务存在二级以下医院违规使用限制用药并通过医保报销,计30家,涉及金额9.27万元。
2.定点医疗机构违规收取床位费5409.60元。青阳县人民医院2020年违规多收取床位费,其中:居民医保方面涉及16人,多收金额2640元;职工医保方面涉及5人,多收金额2769.60元。
六、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按照《安徽省审计厅关于开展投资审计不规范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皖审投〔2020〕13号)要求,我局加大政策宣传和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向县委县政府汇报,并明确告知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审计为由拖延支付工程款,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要求以国家审计结果作为结算依据,提请县政府修订了《青阳县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青政办〔2020〕17号),召开了全县政府性投资项目审计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明确审计范围及方式、项目审计计划安排方式以及结算审计具体操作流程,以规范投资审计行为,实现投资审计转型发展。
截至目前,县审计局主要集中对青阳县棚户区改造碧桃路、梅溪路、杜村路、七步泉路、九华东路配套工程、杨田路(双溪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青通河河滨缓冲带整治工程、青山路(天柱南路至陵阳路段)道排工程、青通河堤顶道路(五星村至双溪村)Ⅱ标段工程、县东河堤顶道路(五星村至双溪村)四标段-双溪路改造工程、青阳至陵阳县道公路工程(一期)等18个项目进行了竣工结(决)算审计及对青阳县人民医院整体搬迁项目、青阳县九子路(临城南路至陵阳路段)综合整治改造工程、青阳县五九线(五溪—庙前段)人居环境整治EPC项目进行了跟踪审计,并办理建设单位审前登记项目102个,管理不规范资金674.26万元。同时,县审计局还按照《青阳县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积极履行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的联合审查工作,共参与20个工程项目的变更审查,审查过程中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七、审计建议
(一)注重财源建设和支出优化,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一是加大实体经济发展支持力度,积极拓展增收渠道,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大力推进落实减税降费等政策措施,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提高招商引资效益,推进新增财源建设。二是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预算收入依法及时足额征缴;定期对结转结余资金进行清理,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统筹配置各级资金;优化支出结构,切实保障重点支出。三是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财务核算水平,继续压减一般性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二)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升预算执行质量。一是提升预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预算编制过程中要科学合理测算,细化预算项目,加强部门采购预算编制,强化预算支出约束作用,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提高财政资金的拨付时效,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财政资金,加快项目实施进度,提高资金使用率。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