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随军家属就业,助力双拥模范城市建设,根据《安徽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办法》(皖人社发〔2020〕4号)文件,现就征集随军家属公益性岗位通知如下:
一、岗位开发
公益性岗位开发范围:包括各类用人单位开发的工勤辅助性岗位或其他能够安置随军家属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二、公益性岗位相关政策
(一)安置人员类型
我县范围内经军队师(旅)级以上单位政治机关批准,并办理了随军手续的现役军人配偶。
(二)就业援助政策。根据《关于落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16〕79)号)及《关于贯彻皖人社秘〔2016〕79号文件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池人社秘〔2016〕146号)文件,对符合条件随军家属认定就业援助对象,按规定享受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政策。
(三)补贴办法
用人单位依法按月足额支付在岗随军家属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按季度向县人社部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所需资金从县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
三、岗位申报程序
(一)岗位申报
各类用人单位均可直接向县人社部门提出公益性岗位开发申请。申请材料:《青阳县随军家属公益性岗位申报表》(见附件)。
(二)岗位确定
随军家属为国防和军队建设作出了奉献,其就业安置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按照“社会政策要托底”的基本要求,坚持合理开发、保障重点的原则,各单位开发随军家属岗位情况纳入年度双拥单位考核内容,县人社局会同县双拥办、县财政局对用人单位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通过各类媒介将岗位信息向社会公开发布,县人社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适时举办军人随军家属公益性岗位供需对接会。
(三)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
受理部门: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地 址:蓉城镇高阳路198号
联 系 人:齐志军,联系电话:5021304
电子邮箱:846585531@qq.com
附件:《青阳县随军家属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青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青阳县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
青阳县财政局
2021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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