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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729/202103-00060 组配分类: 主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动回应】2021年度青阳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工作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09
废止日期:
【主动回应】2021年度青阳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工作
发布时间:2021-03-09 16:23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做好2021年度青阳县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及租赁补贴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常态化受理。从今年开始,保障房和租赁补贴的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现在开始就可以受理保障房和租赁补贴的人员申请,申请保障房配租的人员,不得申请租赁补贴,申请租赁补贴的人员就不要申请保障房配租,同一申请人员两者不能重复申报。

二、保障信息系统录入。即日起各社区将新申请户材料收集完成后录入住房保障信息系统,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初审、公示,由街道办复审、公示,后由系统推给房产事务中心进行下步审核。同时,因系统初步试运行,过去的纸质申请程序同步进行,需申请人签字盖章的申请表及需提供的材料不变。

为保障上述工作顺利开展,尽快将今年租赁补贴申请录入系统,请各社区及街道办住房保障具体经办人员于本星期(3月8日至3月12日)抽时间到房产事务中心四楼办公室,由县房产事务中心马超同志具体指导操作运用保障房信息系统,希望大家抽空前来交流学习,便于今后及时更好地服务群众。

                              青阳县房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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