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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主要负责人解读】青阳县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4
废止日期:
【主要负责人解读】青阳县保障性住房相关政策
发布时间:2021-01-04 16:15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解读人: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陆林

解读时间:20211

为扩大保障范围,解决中低收入群众、新就业无房人员居住难问题,县住建委拟定了政策解读。

一、提供哪几种保障方式?

答:目前我县提供二种保障方式,分别是:

(一)政府提供公租房,符合条件申请人可以申请(2014年后,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统一为公租房);

(二)政府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符合条件申请人可以申请。

二、保障性住房适用范围?

答:青阳县城区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人员。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标准原则上按照本县上年度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确定;新就业无房人员,重点审核家庭在青住房情况,不受车辆和收入限制。

三、保障性住房的优惠有哪些?

答:我县保障房房租低于当地市场房租均价,具体房租标准:廉租房0.5/平方米、公租房3/平方米,廉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下、公租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

四、保障性住房申请相关流程以及注意事项?

答:符合配租的申请人向所在社区居委会或单位提出公租房申请,并提供如房屋承租情况、无房证明、户口、收入证明等文件,社区或单位在审核申请文件后公示15个工作日,社区将符合条件申请人材料上报所在乡镇政府审批无异议后报县房管局;县直机关将符合条件申请人材料上报至县房管局,县房管局组织相关部门组织联合审查并公示7个工作日。审核通过后,拟定公租房分配方案,报上级批准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