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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青阳县2020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1-01
废止日期:
青阳县2020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1-01 11:11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确保2020年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顺利实施,根据《青阳县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实施细则》、《青阳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申请保障

性住房家庭住房需求和保障性住房的房源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实物配租工作的领导,分配全过程邀请县住建局、县房产事务中心、县公证处、蓉城镇政府和蓉城镇政府街道办公室、各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分配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真正实现分配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二、房源及申请家庭概况

(一)待分配房源情况:

共计52套,分别为:

碧桃园、和平新村保障房一室一厅28套,面积40.22㎡;九子东路保障房一室一厅11套,面积38㎡;碧桃园、和平新村二室一厅13套,建筑面积57.43㎡。

(二)申请家庭情况

本次社会申请家庭总计25户,可全部提供房源,其中廉租房申请家庭5户,公租房申请家庭 20户。

申请家庭需求情况:

1、优先选房(二级以上残疾、年龄满意70岁以上)5户:

二室一厅:孔祥焰、孔宪敏、傅文祥

一室一厅:吴学胜、徐洪来

2、一室一厅(1人户或夫妻型)家庭:15户:

王 萍 、严  平、张礼平、尹超琼、罗建华、王照兵、

陈发亲、叶  丽、沈  姣、魏春香、王拥军、刘海霞、张彩球、虞林、戴凤春

3、二室一厅(单亲家庭或3人户以上)家庭5户:

程琰、赵红云、王美华、金莉、吴晟伟

三、实物配租原则

(一)本次实物配租实行廉租房和公租房并轨配租。

配租后根据申请人申请性质实行收取廉租房租金或公租房租金。配租后接受统一的保障房租后管理。

(二)房源分配原则,根据申请家庭住房实际需求,按以下原则分配:

1、优先选房5户家庭:依据人口选择二室一厅房源或一室一厅房源。

2、1人户或夫妻家庭15户摇号选择碧桃园和九子东路公租房一室一厅。

3、2人户里单亲家庭及3人户及以上共5户摇号选择和平新村和碧桃园小区公租房二室一厅。

(三)摇号配租分配顺序确定:

1、第一轮:1人户或2人户夫妻家庭15户,先摇顺序号(1-15),再按顺序号抽一室一厅。

2、第二轮:2人户里单亲家庭及3人户及以上5户先摇顺序号(1-5),再按顺序号抽二室一厅。

抽出具体房源经现场公证后,凭其抽出的房卡作为签订保障性住房租赁协议和领取房源的依据。

四、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实物配租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取对所有申请人和房源全部公开摇号的形式开展实物配租,根据具体情况,时间安排20201218日,摇号地址:县房产事务中心一楼红色物业联盟服务站。

交房时间:1224-31日,如该时间段未到县房产事务中心办理入住手续,视为放弃。房租从20211月开始计算。

交房房租计算方法:低保户可按廉租房缴纳租金,非低保户按公租房缴纳租金,廉租房租户今后续租若不再享受低保,按公租房缴纳租金,租金一年一交。

五、工作要求
  各相关单位在保障性住房分配过程中,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严格办事程序严把政策关。对弄虚作假违反有关规定的,严肃处理。

 本实施方案由县房产事务中心负责解释。

                               青阳县房产事务中心

                                2020年12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