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青阳县阳光青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报告》(青建投(2019)7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为加快青阳县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环境品位,改善社会治安,提高民众生活质量,推动城市结构的合理演化,经研究,作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青阳县阳光青城(城中村棚户区改造)安置区建设项目。
二、项目建设单位:安徽省青阳县经济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青阳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与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1714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24360平方米,新建安置房1956套,安置住房户型面积在70-145平方米之间,安置户数976户安置人口3221人。
四、项目计划建设总投资105438.2万元,资金来源:财政拨款及企业自筹。
五、项目地址:城区塔桥新村,四至范围为:天柱路以东,社村路以南,梅溪路以西,木镇路以北。
六、项目代码:2019-341723-47-01-012860。
请据此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
批。
此复。
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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