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重大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
主 体
|
决策执行
主 体
|
11
|
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包括单项或批量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含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正常报废的专用设备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房屋资产;县属国有企业转让全部资产,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涉及公众利益、引起广泛关注等重大有形、无形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12
|
重大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因项目特殊需要改变法定招标方式或采购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PPP等模式建设的不宜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的各类项目等
|
县发改委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13
|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包括财政收入归属县级库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管理运营及其他国有资产,通过市场化机制进行招商引资的项目;毗邻军事设施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招商引资项目等
|
县投资促进局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14
|
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
|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
15
|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县政府投资、参与投资,资金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项目建设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对社会长远发展、生态环境等可能带来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
|
县发改委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16
|
重大事件处置
|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
序号
|
重大事项名称
|
决策承办
主 体
|
决策执行
主 体
|
17
|
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
|
县财政局
|
县财政局
|
18
|
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涉及县级财政500万元以上(含)资金的调配使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项目资金安排
|
县财政局
|
县财政局
|
19
|
给予企业和个人大额度奖励和补助:包括对全县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民营经济或财源建设等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府奖励、补助事项
|
县财政局
县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
|
县财政局
县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
|
20
|
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
县发改委
|
县发改委
|
21
|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22
|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23
|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县政府相关部门
|
24
|
县政府重大法治建设事项
|
县司法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
|
县司法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
|
25
|
决策机关主要负责人认为应经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