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司法局 > 司法重点领域 > 证明事项清单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528C/202103-00051 组配分类: 证明事项清单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0
废止日期:
青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发布时间:2021-03-10 11:25 来源:青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人民政府2021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重大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

主  体

决策执行

主  体

1

重要政策和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废除,重大改革方案和改革措施的制定

县政府相关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2

经济体制改革、经济结构调整、产业布局调整

县发改委

县政府相关部门

3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

县发改委

县政府相关部门

4

产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调整

县政府相关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5

土地利用规划编制及调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6

矿业权设置规划编制及调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

土地和矿业权出让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8

城乡规划编制及调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

容积率和用地性质等规划条件变更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0

旧城改造方案

县住建局

县住建局

 

序号

重大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

主  体

决策执行

主  体

11

重大国有资产处置:包括单项或批量资产原值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不含达到规定使用年限、正常报废的专用设备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土地、房屋资产;县属国有企业转让全部资产,或者转让部分国有资产致使国家对该企业不再具有控股地位;涉及公众利益、引起广泛关注等重大有形、无形国有资产处置事项

县财政局(县国资委)

县政府相关部门

12

重大公共资源交易:包括因项目特殊需要改变法定招标方式或采购方式的工程建设项目;采用PPP等模式建设的不宜按规定进行招标采购的各类项目等

县发改委

县政府相关部门

13

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包括财政收入归属县级库的投资额1亿元以上的招商引资项目;县国有资产运营公司管理运营及其他国有资产,通过市场化机制进行招商引资的项目;毗邻军事设施等可能涉及国家安全的招商引资项目等

县投资促进局

县政府相关部门

14

所属企事业单位改制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15

重大政府投资项目:县政府投资、参与投资,资金总额在500万元以上(含)的工程项目建设及其他重大项目安排;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政府投资项目以及对社会长远发展、生态环境等可能带来影响的政府投资项目

县发改委

县政府相关部门

16

重大事件处置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序号

重大事项名称

决策承办

主  体

决策执行

主  体

17

财政预决算草案编制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18

重大财政资金安排:涉及县级财政500万元以上(含)资金的调配使用;关系群众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项目资金安排

县财政局

县财政局

19

给予企业和个人大额度奖励和补助:包括对全县工业经济、农业经济、民营经济或财源建设等可能带来重大影响的政府奖励、补助事项

县财政局

县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

县财政局

县科技经济和信息化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等

20

制定或者调整重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以及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

县发改委

县发改委

21

制定有关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政府相关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22

制定开发利用、保护重要自然资源和文化资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县政府相关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23

决定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项

县政府相关部门

县政府相关部门

24

县政府重大法治建设事项

县司法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

县司法局等县政府相关部门

25

决策机关主要负责人认为应经集体决策的其他重大事项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

县政府相关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