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政策法规 > 政府公报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88H/202107-00193 组配分类: 政府公报
发布机构: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 公民 / 其他
名称: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4号(总第23期)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7-02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4号(总第23期)
发布时间:2021-07-02 15:23 来源: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人民政府公报2021年第4号

(总第23期)

 

县政府办文件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青阳县202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驻青有关单位:

经县政府同意,现将《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5月24日



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广电发〔2020〕1号)和《安徽省广播电视局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皖广通〔2020〕50号)文件精神,稳妥有序推进我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群众听好看好用好广播电视为出发点,聚焦健全广电公共设施、优化广电服务供给、加强广电运维管理,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与乡村振兴、全域旅游、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相衔接,努力形成与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期待相契合的新时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

二、总体目标

(一)2021年试点工作目标。重点推进广播电视设施建设,建成覆盖全县的应急广播服务体系。探索制定广电公共服务标准化制度,规范统一广电公共服务标准,建立县乡村三级广电服务网络和人员队伍,全面启动“智慧广电”建设,逐渐由点向面延伸。

(二)2022年试点工作目标。基本建成覆盖全县的标准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实现设施网络标准化、服务管理标准化、考核评价标准化、资金保障标准化,提供便捷、流畅、高效、多样、可互动和可持续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

三、总体思路

以标准化建设为引领,围绕建设青阳县一体化新型广播电视信息化基础网络,积极推进“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实现由“户户通”向“人人通”、由“看电视”向“用电视”跨越,加快构建新阶段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加强广播电视供给侧建设。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完善基层广电公共服务网络。加强广播电视传输链路延伸,推动县级广电数据节点枢纽建设,打造“青阳广电云”,强化“智慧广电”资源供给。

(二)提升广播电视需求侧服务。增强有线电视网络覆盖,畅通农村群众获取直播卫星户户通公共服务的正规渠道,开展农村地区无线补点覆盖和户户通补点安装,实现广播电视全覆盖。加快广电新技术运用,推广IPTV服务,增加种类多样的高清广电节目供给。

(三)推动广电供需两侧衔接融通。优化广电硬件和软件要素资源配置,促进“智慧广电”设施和服务供给无缝链接。推进广电公共服务网络升级,推动有线电视网络整合和广电5G发展,实现由户户通向人人通、移动通、终端通转变。完善广电惠民服务制度和运维机制,建立基层服务网点服务指南、行为规范、质量承诺和绩效评价等制度。

四、重点任务

(一)夯实“智慧广电”基础设施,完善服务网络硬件配置

1.实施应急广播体系建设。

1)完成应急广播系统项目建设,建成1个县级应急广播平台、2套县直部门前置系统,11个乡镇级广播前端、111个行政村级广播前端、996个室外广播终端点,实现应急广播体系全县覆盖、上下贯通。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完成时限:2021年11月底)

2)遵循共建共享原则,打通广播、电视、手机、户外大屏等多种应急信息发布通道,实现重要应急信息全覆盖发布。加强综合服务信息互联,促进应急广播与基层党群服务中心、文化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结合。推进应急广播适配器部署,逐步对接社区、广场、商场、学校、医院、公园、酒店、工厂等公共区域的应急广播、户外大屏等公共应急接收终端,保障应急信息宣发。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科技经信局、县教体局、县应急管理局,各乡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加快广电传输网络综合覆盖。

1)加快有线电视网络整合,统筹有线、无线、卫星三种传输方式,因地制宜推进数字广播电视覆盖和入户接收,完善农村广播电视现代传输覆盖体系。多渠道筹集资金,加快推进有线电视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有线广播电视网络的双向化改造及IP城域网建设,确保有线网络光纤化改造率达到100%、村(社区)有线数字电视联网率达到100%。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各乡镇、开发区;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着力提升宽带接入水平,提高接入网络线缆和设备质量,统筹提高城乡网络普及水平和接入能力。加快城镇和农村网络基础宽带网络优化工作,改造同轴与五类线模式,推进新开盘小区光纤入户,力推4K超高清电视,全面完成双向点播模式进家庭,确保提供含本地频道在内的70套直播频道,实现终端数字化转型升级。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各乡镇、开发区;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推动广播电视综合信息枢纽建设。

1)适应媒体融合发展趋势,积极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推进县乡两级综合信息枢纽建设,增设广电公共服务综合机房和设施设备。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融媒体中心、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青阳广电云”广电公共服务平台,促进广电公共服务数字化、高清化、网络化、智能化和移动化。推动“青阳广电云”平台与青阳“城市大脑”、融媒体中心、政务服务中心、应急救援中心等“一大脑三中心”链路对接和信息覆盖。推动广电5G网络建设,赋能公共服务转型升级,促进有线无线、广播通信、大屏小屏协同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融媒体中心、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6月底)

(二)加强“智慧广电+公共服务”建设,丰富广电公共服务供给

1.推动“智慧广电+公共文化服务”建设。

1)推动“智慧广电”对接县文化馆、图书馆和博物馆的公共文化云平台,促进广电服务与文化服务互通共融,实现广电与文化资源共享,更好满足群众实际需求。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7月底)

2)推动全县11个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文化站、广电站)服务终端接入“智慧广电”系统,实现县乡两级文化和广电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乡镇综合文体服务中心服务效能监管。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配置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广播电视器材,逐步推动村(社区)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点、安徽文化云手机APP和数字农家书屋平台接入“智慧广电”系统,实现广电公共服务向基层覆盖延伸,增强用户体验,优化公共服务供给。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推动“智慧广电+智慧旅游”建设。

1)结合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积极利用广电5G网络、有线电视双向网、应急广播网及物联网等基础设施,打造“青阳智慧旅游”平台和手机APP,集电视平台、手机平台、电脑后台等终端于一体。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0月底)

2)推动“智慧广电+智慧旅游”平台与县文旅局、县融媒体中心微信平台链接,实现平台数据互联、信息共享。集成景区景点、旅游交通、特色美食、酒店民宿、旅游停车场、旅游厕所等“食、住、行、游、购、娱”六大旅游元素信息融入平台系统,向游客、市民提供快捷便利的文旅资讯信息服务,实现文旅资讯“一手”掌握。通过智能手机、智能终端等设备,加强旅游信息采集分析、实时传输和自动感应,提升游客旅游消费全过程的自主性、智能性和交互性,实现旅游体验的个性化、旅游服务的智能化与旅游管理的数字化。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推动“智慧广电+”多业态发展。

1)“十四五”期间,加强“智慧广电+政务”建设,设立政策咨询、网上办件、基层党建、信息公开、民主监督等窗口,提供党员教育、视频会议、科技服务、政策宣传等线上服务,实现从“看电视”到“用电视”转变。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中心、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加强“智慧广电+农村电商”建设,为乡镇和重点村设立旅游商品、农特产品展示柜和网上销售直播间,鼓励乡镇、村依托“智慧广电”平台进行网络直播销售,拓展青阳特色产品销售渠道,满足群众购物需求。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科技经信局、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加强“智慧广电+教育”建设,与教育部门对接协作,设立有线数字电视直播教育频道,满足疫情防控等重大应急事件期间的线上教学需求,提供高质量线上教育教学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教体局、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加强“智慧广电+商超”建设,推动各商业超市的户外大屏接入广电云平台,实时提供商业信息,增强市场宣传。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科技经信局、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5)加强“智慧广电+文旅”产业建设,设立文旅项目建设、招商引资信息、非遗研学、文物景区开发、摄影产业等栏目,多渠道采集全县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动态信息,充实线上资源平台数据库,提供文化旅游产业信息服务,促进旅游消费。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三)健全“智慧广电”运行机制,强化广电公共服务管理

1.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运维机制。

1)巩固“十三五”有线、无线、卫星信号覆盖的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成果,建立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制度、奖惩举措和保障措施。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细化广电惠民工程长效运维保障机制,将村村通、户户通、无线数字化覆盖、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融媒体中心长效运维等项目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持续整治非法卫星电视地面接收设备,积极申请广播电视公共服务承载主体“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安装服务”法定行政许可,开通乡镇服务授权网点,推动乡镇服务网点开展直播卫星户户通设备安装服务,实现“网点-安装服务人员-机顶盒序列号-用户信息”全流程的数据匹配管理。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境外电视传播秩序整治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2.规范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实施标准。

1)统一运行管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项目,探索统一技术、服务、平台和监管标准。由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承担应急广播、村村通、直播卫星户户通、有线电视网络、地面无线数字电视服务,并推广“智慧广电”产品、广电5G等综合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

2)坚持农村优先发展,推进乡镇服务网点建设,提升无线和卫星覆盖,发挥有线电视网络优势,推动城乡公共服务协调发展。依托乡镇广电站和文体服务中心(文化站),购买有线电视乡镇网点服务,提供广电惠民工程长效维护综合服务。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各乡镇;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3)针对特殊群体、流动人群,依托有线传输网络、直播卫星户户通、无线数字化覆盖等方式,推动区域、城乡、人群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2年12月底)

4)制定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绩效考核办法,明确考核主体、考核内容标准、考核方式和惩处措施,每年开展1次以上公共服务社会满意度调查,促进服务质量提升。

(牵头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责任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2022年)

3.强化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队伍建设。

1)落实现有乡镇“广电站”人员编制,确保乡镇广电站专人专责专业。加强广电人才引进,积极争取人才政策支持,吸引更多优秀专业技能型人才进入广电队伍,逐步优化现有人员结构,共同推进广电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编办、县人社局、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完成时限:2021年—2022年)

2)完善广电人才培养机制,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作为重点内容,组织开展应急广播、惠民工程、广电5G、县级融媒体建设等专题培训。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组织广电业务骨干和技术人才,赴长三角发达地区学习借鉴广电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成功经验,积极引进可复制且符合青阳实际的成功做法,谋划推动与长三角区域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完成时限:2021年—2022年)

3)强化广电人才队伍担当意识,通过理论学习、实践教育、岗位锻炼、技术帮带等途径,培育广电队伍攻坚克难、开拓创新的能力素质,激励业务骨干和技术力量立足岗位、奉献广电,共同推动全县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牵头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配合责任单位: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县融媒体中心,各乡镇;完成时限:2021年—2022年)

五、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调度和监管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各项工作,制定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化清单。

(二)强化实施调度。将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列入2021年广电改革重点工作。组织召开试点工作部署会,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量化标准和验收考核等,每季度召开一次试点建设工作推进会,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与省、市对接沟通,争取业务技术和资金支持,强化对乡镇和村工作督导,促进任务和目标分解到点、到人、到位,联动推进试点工作。

(三)强化政策保障。积极探索优化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运行机制,将试点工作纳入县“十四五”文旅广电发展规划,用好用活国家和省市有关政策,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和吸引社会主体参与智慧广电资源开发和项目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完善资金使用绩效评价机制和设施使用效能考核制度,全面推进绩效考核管理,保障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四)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试点政策措施、特色亮点、服务成效等重点,积极通过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等媒体,结合送文化服务、旅游推介、举办文旅活动等,充分开展试点工作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和满意率。

附件:1.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建设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清单


附件1

 

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长:吴蓓蓓  

副组长:江家云  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局长

        汪宏韬  县政府办副主任

 员:汪越峰  县委宣传部分管日常工作的副部长

唐自水  县委编办副主任

姚秀亭  县发改委副主任

曹清生  县委教体工委副书记

曹言根  县科技经信局副局长

刘来胜  县财政局副局长

   县人社局副局长

宁跃武  县农水局副局长

杨荫武  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王启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朱传勇  县政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杨荫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青阳县广播电视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

试点工作清单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资源配置

序号

类别

标准清单

备注

1

服务机构

县文旅局(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2

县融媒体中心(广播电视台)

 

3

安广网络青阳分公司

 

4

乡镇广电服务中心

 

5

硬件设施

县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1座

 

6

县应急广播体系1套

 

7

县广播电视综合信息枢纽1个

 

8

乡镇广播电视综合信息枢纽11个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服务供给

9

广播节目数量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

 

10

通过无线模拟提供1套

 

11

广播节目内容

县本级广播涉农节目每周不少于1档,每档不少于10分钟

 

12

县本级广播频道每周播放公益广告不少于3次

 

13

电视节目数量

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25套

 

14

通过无线数字提供不少于15套

 

15

电视节目内容

县本级电视涉农节目每周不少于1档,每档不少于10分钟

 

16

县本级电视频道每周播放公益广告不少于3次,大型庆祝活动期间每天播放公益广告不得低于商业广告时长的3%

 

17

重大节日和特殊时期,县本级重点新闻节目的重要播出内容应增加同步字幕

 

18

应急广播

提供24小时突发事件和灾害预警应急广播服务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运行维护

19

直播卫星户户通

按照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卫星直播管理中心中星9/中星9A实际运行时间执行

 

20

无线数字化覆盖

运行时间:一般时间每天不少于16小时,重大节日和重要保障期为全天24小时

 

21

全年设备完好率≥99.95%,重要保障期按照《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办法》执行

 

22

全系统设备执行周检、月检、季检和年检的周期性维护制度

 

23

播发日志数据设备存储60天以上,运维档案保存1年以上

 

24

应急广播

运行时间:全天24小时

 

25

全县整体设施完好率在95%以上

 

26

播发数据存储30天以上,运维档案保存1年以上

 

27

全县应急广播网络传输中断率≤0.1%

 

28

各乡镇广播终端在县平台平均每天在线率90%(含)以上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故障维修

29

直播卫星户户通用户

群众服务咨询与办理:具备直拨电话、网络平台2种以上的客服咨询方式;48小时内完成服务预约上门

 

30

故障维修:

(1)机顶盒、高频头、馈线等一般性故障:维护人员1小时抵达故障点,24小时内排除 

(2)卫星信号传输中断:维护人员及时转达卫星直播管理中心客服反馈

 

31

各乡镇全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不低于90%

(注:因特殊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32

无线数字化覆盖用户

群众服务咨询与办理:具备直拨电话、网络平台2种以上的群众服务咨询渠道;48小时内完成服务预约上门

 

33

全年覆盖区域内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不低于90%(注:因特殊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34

应急广播

通信、终端损坏、播发前端损坏等一般性故障:维护人员1小时抵达故障点,24小时内排除

 

35

传输干线中断、镇以上平台损坏等重大故障:维护人员3小时抵达故障点,36小时内排除

 

36

各乡镇全年群众满意度调查满意率不低于90%

(注:因特殊原因和不可抗力的因素造成的故障除外)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批转青阳县

202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

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开发区管委会,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制订的《青阳县202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批准,现予转发,请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18日

 

 

青阳县2021年全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

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科函〔2021〕430号)精神,全面完成2021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推动脱贫地区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等重点工作,坚持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为主线,以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样板为载体,以提升农技推广服务效能为目标,强化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主责履行,推动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发展,加快信息化服务手段普及应用,为全面推进我省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主要目标

1.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基本健全。建设相对稳定的示范带动效果明显的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使其成为集示范展示、技术指导、农民培训等多功能、综合性的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

2.主推一批符合资源环境安全、耕地质量保护、优质绿色高效等高质量发展要求的先进适用农业技术(模式),主推技术到位率达96%。

3.进一步加强农技推广信息化建设,95%以上农技人员应用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开展在线指导和服务效果展示。

4.提升农技推广队伍业务能力。对全县在编在岗的农技人员开展一次连续5天以上的脱产知识更新培训;选派业务精通、服务优良的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级集中培训和跨省培育。

5.农技推广服务水平优良,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抽样满意度达96%,农业技术推广公共服务对象抽样满意度达80%。

三、重点任务

(一)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履职能力。县乡两级农技推广机构要重点围绕关键适用技术试验示范、动植物疫病监测防控、农产品质量安全技术服务、农业防灾减灾、农业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等职责,切实提高公益性服务效能。加强对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和人员的指导管理和统筹安排。发挥好农技推广机构对经营性农技服务活动的有效引导和必要管理作用。

(二)大力发展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支持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农业科技服务。通过公开招标、定向委托等方式搭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平台,构建“产学研推用”融合机制。遴选推介一批技术水平高、服务效果好的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组织,发挥典型示范和引领带动作用。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利用人才、成果、平台等优势,通过院地合作、校地合作等方式,来青开展农业科技服务。

(三)打造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平台。聚焦我县农业优势特色产业,建设3个长期稳定的农业科技示范展示基地。以基地为平台示范推广农业主推技术,开展农技人员现场实训,组织示范主体观摩学习,为周边农户提供技术指导和培训服务。

(四)加强先进适用技术示范推广。开展主推技术遴选发布,重点围绕稳粮增产、地力提升、土壤改良等需求,继续大力推广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综合利用技术、稻渔综合种养技术等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推介发布适合我县实际的农业主推技术。组建技术指导团队,构建“专家+农技人员+示范基地+示范主体+辐射带动户”的链式推广服务模式,加快先进技术进村入户到田。规范遴选、精准培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服务制度,确保90%以上的在编在岗农技人员参与,每名农技人员联系服务科技示范户数不少于6户,全年上门指导服务10次以上。

(五)提升基层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开展基层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立足需求选准培训对象、优化培训内容、完善培训方式。一是对全县农技人员进行一次业务培训;二是遴选一批农技推广骨干人才参加省农业农村厅组织的集中培训和跨省培育;三是组织动员农技人员参加农业农村部农科讲堂开设的远程教育培训和人社部门网上开办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四是继续支持基层农技推广队伍中非专业和低学历人员,通过在职研修等方式进行学历提升教育。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对长期扎根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技人员,在职称评聘、评先评优、绩效激励等方面予以倾斜。

(六)加快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步伐。鼓励农技人员和专家通过手机APP、微信、短视频、直播平台等方式,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农技服务。将农技指导服务、基层农技人员培训、示范基地建设、示范主体培育等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情况进行线上动态展示。引导农技人员和农民充分利用春耕备耕、脱贫村特色产业技术等专题板块指导和开展农业生产。将中国农技推广信息平台应用纳入农技人员培训内容。

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进度安排

(一)2021年1-3月。农业农村水利局成立技术指导组,确定技术指导单位,遴选技术指导员和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员开始进村入户进行技术指导和示范。

(二)2021年4-5月。制定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签订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协议和合同;广泛宣传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的重要意义;推介发布主推技术和优质绿色高效技术模式;落实良种、肥料、饲料、农药、兽药等物资;建设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等。

(三)2021年6-10月。集中培训技术指导员;举办技术培训班,组织开展观摩交流;组织开展生产测产验收;督促检查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建设情况。

(四)2021年11-12月。组织参与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的农技人员和示范主体代表召开座谈会,认真总结经验;对农技指导员和试验示范基地进行检查考核、评比;做好总结、资金审计工作,迎接上级检查验收考评。

五、资金使用

(一)资金来源。今年中央财政下拨我县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资金。

(二)资金用途及标准。

1.基层农技推广服务。

1)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进村入户开展技术服务发生的交通费、误餐费、通讯费等支出,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25%。

2)用于聘请专家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等支出,按专家服务次数计算。专家从事正常工作职责范围内的技术推广、指导服务工作,不在列支范围内。

3)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完成农技推广重大任务并由县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评价的绩效奖励,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4)用于技术资料印刷、制度建设及工作考评等发生的费用,该项支出不超过资金总额的5%。

2.农业科技示范。主要用于示范展示基地和科技示范户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试验示范展示所需的农(兽)药、化肥、饲料、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试验设施装备等物资投入,以及组织展示、观摩培训活动等发生的费用支出。

3.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建设。主要用于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参加培训和学历提升教育、信息化技术应用等发生的费用。

六、具体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青阳县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财政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负责日常管理和业务指导。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县农业农村水利局分管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农村水利局科教股、农技推广中心、畜牧兽医局、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农机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聘请具有中高级职称、有专业特长、推广经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专家组。

(二)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执行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印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18〕41号)规定和要求,实行资金专账管理和审计报告制度。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资金支付按照财政国库制度或报账制管理有关规定执行。规范资金使用方向,该资金严禁用于发工资、办公经费、基础性农业科研、购买农业科技成果和专利以及与技术推广服务无关的其他支出,确保专款专用。

(三)规范建设任务管理。完善各项农技推广制度,实行农技人员工作任务公开制,加强对技术推广规范化管理。按要求制挂中国农技推广标识、农技指导员胸牌、科技示范户门牌、试验示范基地标牌,填写农技指导员服务手册。加强对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的管理。对科技示范户示范带动情况进行科学评价,加强宣传,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动作用。

(四)加强绩效考核。实行县农业农村水利局、乡镇政府、服务对象三方共同考评机制。任务实施期内进行不少于三次日常监督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年终绩效考评。年终对农技人员的包保服务等工作完成情况、科技示范户示范带动情况、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结果与农技人员表彰奖励、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示范户遴选等相挂钩。对难以胜任工作的技术指导员和示范带动作用差的科技示范户,取消其下年度技术指导员或科技示范户资格。

六、实施单位

    本实施方案由县农业农村水利局负责组织实施。

 

如果内容不能正常显示:请安装pdf软件 [在线安装], 或下载本PDF文档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