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灾险普办〔2021〕2号
关于征求《青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
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县普查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20〕1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0〕71号)和池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池州市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池灾险普办发〔2021〕9号)精神,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起草了《青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具体修改意见,于9月3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反馈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刘余彬,联系电话:13866803730,邮箱:
1193446098@qq.com。
附件:《青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青阳县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代)
2021年8月31日
抄报:市普查办,县委办、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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