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公安局 > 监督保障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2454/202103-00040 组配分类: 监督保障
发布机构: 青阳县公安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公安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6
废止日期:
青阳县公安局关于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发布时间:2021-03-16 16:07 来源:青阳县公安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今年以来,青阳县局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共青阳县委 青阳县人民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实施方案》(青秘[2017]61号)具体要求,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三年攻坚”活动为载体,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力服务保障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开创美丽青阳高质量发展新局面,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加强领导,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落实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高点站位,统筹谋划,各相关警种部门明确分工、协调配合,严格按照公安法治政府建设目标责任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部署落实,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着力筑牢执法根基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了《青阳县公安局局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习《宪法》、党内法规等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统一时间、地点集中学习法律知识;局党委班子利用集体研究案件或班子成员审批案件的有利契机带头学法,带头探讨;建立“一把手“点评”案件制度,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的表率作用。

2.组织开展法制大练兵活动。立足“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法制部门赴基层所队开展个案讲评等有效“练兵”活动外,继续巩固推行“法制夜校”,通过夜校培训,面对面地与基层法制员交流沟通,以执法质量、办案实情和新规定学习,不断提高广大民警的法治水平和执法能力,做到了“缺什么、学什么、强什么”基本要求。2020年来共举办法制夜校5期,到森林公安开展执法交流调研1次。

3深入推进执法资格等级考试和结果运用。以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为契机,硬性要求全局45周岁以下民警民警必须报考高级执法资格,以考促学、以学促用。目前,全局共有23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占全局总警力的10%4名民警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同时强化结果运用,对未取得相应执法资格的,一律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对提拔任用的,将是否取得相应执法资格作为必要条件。2020年,对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1名民警兑现奖励。

4.继续推行执法预警制度。今年以来共编发执法预警提示3期,通过青阳公安执法监督智能化管理平台发送预警短信800余条。

5.深化局长季度点评案件制度。通过正面引导和反面典型警示,推动规范执法,提升执法质量。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建立健全我局依法决策制度。坚持职权法定、权责统一原则,建立健全我局依法决策制度,在原有的《青阳县公安局局长办公会议议事规程》《局党委会议议事规则》《制定规范性文件暂行规定》等文件基础上,修订了《青阳县公安局局长研究案件制度》,制订下发了《青阳县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重大事项、重大决策实行可行性、合法性论证、审核并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制度,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2完善执法制度体系。近年来,我局重点推进落实县委、县政府两办印发《关于深化公安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相继制定出台了《青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积分制考核实施细则》和《青阳县公安局关于开展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的指导意见》,配套设置了《行政案件快速办理告知书》、自行书写材料通用格式及部分案件违法人员陈述“违法经过”格式、部分案件格式询问笔录和部分案件现场视音频取证规范格式等四大类文书,方便基层民警适用快速办理行政案件。该快速办理行政案件制度得到省厅的高度肯定,并作为经验推出。

四、顺应改革趋势,全面构建执法全程监督管理体系

1.深入推进受立案制度改革,加强案件源头管控。开发了着眼于执法全流程监督,具有接处警、受立案、执法预警、涉案财物等八大功能模块的“青阳公安执法监督智能化平台”,坚持每日巡查解决问题,强化案件源头管控,提高执法办案质量。自案管中心成立以来,法制部门共审核警情40686起,其中审核不规范警情3070起。通过执法巡查监督,发现接处警、受立案、办案场所使用、单轨制运行等方面不规范问题2000余处,下发执法监督单1500余份。编发案管中心周巡查通报40期。接受检察院、法院相关法律文书200余份,接受其他行政部门移交的案件共45件。充分发挥了案管中心的系统研判、同步监督、跟进指导、服务实战等综合效能,有力地促进了全局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

2.深入推进刑事案件“三统一”制度,取得明显成效。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理顺内外对接机制,建立了法制部门与侦查办案部门对接运行机制和县局与检、法机关在刑事司法过程对接工作机制,有效实现内部运转集约高效、外部衔接规范有序。2020年,我局批捕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由原来的70%提升到现在的94%,上升了近24个百分点;退查率与上年度同期相比也下降了近15个百分点;无法院判决无罪和不构罪不批捕、不起诉案件。

3.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因地制宜强力推进县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在现有的案件管理中心、执法办案中心和涉案财物管理中心等三个中心基础上,将三个中心合建成一个中心即“青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内设办案区、案管区、涉案财物管理区、合成作战区和服务保障区五个主要区域,推行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服务保障“一体化”运行,组建专门管理队伍,让民警专注于侦查办案,提升执法办案质效。目前,青阳县公安局执法办案中心已经省厅验收通过。

五、突出环节把控,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是发挥法制员“质检员”作用。在全市率先推行派驻制法制员制度和基层民警上挂法制部门锻炼新举措,从源头堵塞执法漏洞,最大限度地减少执法问题的发生。二是用好执法考评“标尺”。建立日常考评、个案考评、年度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机制,采取网上巡查与月度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对执法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执法问题,2020年以来,共考评案件200余件,发现纠正执法问题、瑕疵400余处。三是打好责任追究“板子。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建立完善了主办民警、法制员、办案部门负责人、法制审核民警、审批领导五级执法责任制度和执法办案终身负责制,切实加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联动配合,及时查处和纠正执法过错,严格落实责任追究。2020年,下发内部执法监督决定书12份,下发执法建议书5份,执法过错追究20人次,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诫勉谈话1人,责令作出书面检查12人次,通报批评6人次。

六、依托信息化手段,健全完善执法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

以案件办理为基础和核心,以执法岗位民警为基本对象,以信息化手段为载体,综合执法数量、执法质量、执法效果、执法管理和执法素质等关键因素,通过网上评判、自动统计、即时反馈、动态排名、全程留痕,建立起指标科学、运转高效、民警信服的执法办案考核评价体系,切实发挥对民警的激励、引导作用。2020年以来,我局对701件案件进行了考评积分,案件考评率为100%。同时,突出积分结果运用,对年度积分制考核前三名的蓉城派出所、陵阳派出所、杨田派出所予以表彰,分别颁发奖牌。同时,在年度公务员考核中,对积分制考核前位的办案民警优先评为优秀公务员。

七、打造惠民工程,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积极探索法治便民服务新举措,开展“案件办理信息公开”和“现场巡回调解”两项法治为民办实事活动。案件办理信息公开”是利用公安机关自建的电子显示屏,将案件受立案、办理进度等不涉及公安工作秘密的信息,适时、主动对外公开,旨在更好地推进执法办案公开工作,解决案件当事人获悉案件办理信息不畅、不及时的问题。“现场巡回调解”即“移动调解室”,坚持以高效、迅速、便民的基本原则,利用基层村(居)委会、村民小组长及社会资源,选择合适的治安案件(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损物等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合适的人员(驻村、包村民警,村组、街道干部,农村德高望重的党员或群众等)、合适的地点(当事人所在村、社区或村民小组)开展案件调解工作,在老百姓“家门口”就地化解纠纷、提供法治服务和现场说法,方便广大群众,节省执法成本。目前我局已确定3个基层单位试点,其中交警大队、庙前派出所、丁桥派出所已在全县范围内率先推行“案件办理信息告知屏”工作措施,及时将本单位新办理的案件信息通过电子显示屏对外公开,充分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

八、深化公安“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依托安徽政务服务网站、“皖警便民服务e网通”等互联网平台和移动终端,使公安实体大厅与网上大厅“双厅融合”,通过网络平台办理、异地受理、属地办理等方式,打破属地观念,在全县范围内实现部分户籍业务和部分交管业务的异地“通办”,让群众在户籍地、发证地以外的区域也可办理相关业务,减少群众的跑腿距离。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新开办企业提供免费刻制公章服务,进一步达到服务企业、促进发展政策按时落地、无例外落实到位。

九、下一步工作打算

1改进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模式。创新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适应时代发展的科学监管体制,强化事中监督和事后责任追究。

2打造“阳光警务”。优化执法信息查询服务,依托公安门户网站,建立公安机关辖区社会治安形势发布制度和生效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文书网上公开制度;建立涉警舆情24小时监测处置机制,及时回应涉警热点问题;强化微博、微信、网站管理员、网评员、通讯员队伍建设,提升舆情引导能力。

3完善执法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标准体系,让每个执法岗位的民警都知道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做不好承担什么责任。进一步完善执法责任追究机制,全面落实问责追究制度,确保执法过程中任何一个环节出现执法问题,都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及时追究。

4强化执法管理体系建设。针对过去分散式管理难题,统筹警种执法权力、整合执法监督力量,实现对整体执法活动的集约化、精细化管理。

5加强执法保障机制建设。建立民警履职容错纠错机制,鼓励广大民警愿干事、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对发生的涉警投诉、涉警舆情,要做到迅速调查,公正处理。对不实投诉及时澄清证明,切实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和公安执法权威。

6.加快“智慧公安”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公安政务建设,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信息手段助推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走向深入,充分发挥警务技术的重要作用,让数据多跑腿,群众少跑腿,使群众充分享受到办事的便捷性和服务的高效性。

青阳县公安局

2021年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