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2021〕23号
关于印发新河镇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委(总支、支部)、村委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巡视组巡视我省反馈意见涉及青阳县个性化问题专项整改工作,做好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有效衔接,现将《新河镇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新河镇委员会
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0日
关于印发新河镇统筹推进农村改厕和生活污水处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
境的决策部署和农村“厕所革命”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央农办等9部门《关于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的指导意见》(中农发〔2019〕14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乡实际,推进农村厕所改造及污水处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至2020年,全镇11个行政村,全面完成农村旱厕改水冲式卫生厕所改造。因地制宜,同步完成全乡的污水治理任务,使农村生活环境卫生得到进一步改善,逐步实现户户都是卫生厕所,尽快补齐生态环境短板。
二、治理范围和内容
(一)治理范围:对全镇11个行政村的农村厕所改造和生活污水治理统筹推进。
(二)治理内容:对农村居民生活和农家乐产生的污水进行治理。包括化粪池产生的黑水和厨房、洗衣、洗浴等产生的灰水,以及散养家庭畜禽等活动产生的污水。
三、工作措施
(一)认真编制计划,明确年度目标任务。明确改厕改水年度计划、处理工艺方式、完成时间节点等,确保落实到村、落实到户。今年全镇计划完成的任务总数300户,计划5月底前开始施工准备阶段,6月开始全面铺开行政村年度改厕工作;10月底前完成年度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的目标,11月底前完成年度乡级改厕验收工作,并上报县级申请验收。
(二)坚持因地制宜,合理选择污水处理工艺。根据我镇实际情况,以截污纳管和联户收集处理建设,配合单户自行清掏和购买服务相结合等多种污水处理方式并存,杜绝污水直排现象。2021年我乡农村改厕在尊重村民自愿的基础上,以“一户一厕”的原则,按照无害化卫生厕所标准,在村委会的统筹下,进行旱厕改造工作。
(三)创新建设运行管理模式。农村改厕改水工作涉及千家万户,既要为民办好实事,又要厉行节约。充分发挥党支部、村委会的牵头引领作用,推广“全村统筹考虑、统一设计方案、统一安排施工、统一采购建材”的做法。改厕改水工程竣工后,要按照“三分建、七分管”的理念,散户实行“自用、自管”,村级实行“农户+专业”的模式,做好农厕及污水处理设施的日常维护管理,包括化粪池定期清掏、生态处理单元的植物处理等,确保厕具坏了有人修、粪污满了有人掏、粪污利用符合要求。
四、重点工作
(一)科学调整实施方案
各村在全面摸清农村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污染、治理、利用等情况的基础上,对2016年已经编制完成的《县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实施方案》优化调整,统筹衔接《安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方案(2021年-2025年)》、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功能区规划等合理确定治理任务目标、治理模式工艺、资金运维保障等,提高全乡实施方案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
(二)分步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各村优先对位于饮用水水源地、美丽乡村中心村、“美丽家园”创建点、农村人居环境示范点、集镇所在行政村等范围内,优先进行生活污水治理。
(三)分类合理选择治理方式
各村要因地制宜采用污染治理与资源利用相结合、工程措施与生态措施相结合、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建设模式和处理工艺,实现粪污处理全覆盖机制。
1. 纳管收集集中处理方式。人口较为集中,容易产生污水径流、形成黑臭水体的,宜采用。
(1)集镇截污纳管处理方式。对具备纳管条件、居住相对集中的集镇农户,优先考虑就近接管至集镇污水处理系统集中处理,推进集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集镇近郊的农村延伸。
(2)建设村庄污水处理站方式。对离集镇生活污水管网较远、人口密集且不具备利用条件的行政村,建设联户集中处理设施,处理设施包括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终端。
(3)自然生态处理方式。对村庄周边具备闲置坑塘、沟渠等自然条件的,可采用建设小联户收集管网,通过大三格+人工湿地的方式进行生态处理。
2. 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人口较少、居住分散、不能产生污水径流的村庄可采用分散处理就地利用方式。
(1)大户资源化利用。探索集中收集厕所粪污,联系种植业大户,综合利用。
(2)农户就地利用。利用农户房前屋后的“五小园”,能够实现粪污、灰水就地综合利用。
(3)提供清掏服务。对无劳动能力家庭,通过镇人居环境管护站兜底购买清掏服务,将粪污运至污水处理厂或者农业经营大户,达到及时处理。
(四)促进农村生产生活用水循环利用
各村要积极探索将农村改厕、生活污水治理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农田水利建设相结合,统一规划、一体设计,在确保农业用水安全的前提下,实现农业农村水资源的良性循环。鼓励采用栽植水生植物和建设植物隔离带,对农田沟渠、塘堰等灌排系统进行生态化改造,通过农田林草灌溉、景观补水等方式就近回用农村生活污水;鼓励农户利用房前屋后“五小园”,实现农村生活污水就地回用;畅通厕所粪污经无害化处理后就地就近还田渠道,采用建设粪污堆肥设施、建设发酵池、拉运至污水处理厂站处理、拉运至集中式资源化利用设施等方式,推动厕所粪污资源化利用。
(五)严格执行综合利用和排放标准
鼓励污水经处理后综合利用,其中,用于农田灌溉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5084)要求;用于渔业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渔业水质标准》(GB 11607)要求;用于景观环境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18921)要求;用于杂用水的,相关控制指标应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水水质》(GB/T18920)要求。
(六)建立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等长效监管机制
要充分借鉴旱厕改造后续管护和农村垃圾处理处置经验,探索建立完善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运维和管护长效机制。建立以乡镇人民政府为责任主体、村委会为落实主体、农户为受益主体、运维机构为服务主体的运维管理体系,切实落实运维保障资金。对于通过预处理后进入集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的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或处理设施,归入集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对于集中建设的规模较大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可运用市场机制,以乡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管护,提高管护水平和设施运行效率,推行建设运行一体化模式;对于分散建设的规模较小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充分发挥村级责任主体作用,落实管护责任人,建立政府扶持、村级自筹和社会支持的管护经费保障机制,确保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七)严格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建设质量和验收程序
各村建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要坚持提高工程质量标准、减少后续管护费用的原则,按照住建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GB/T51347-2019)要求,严格工程设计,严把材料质量,严控安全监管,采取地方政府主管、第三方监理、群众代表监督等方式,加强施工监管、档案管理和工程竣工验收,确保工程质量有保证、建设安全有保障、设施管护有长效。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新河镇农村改水改厕工作领导小组,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牵头调度、督导、验收、考核等工作,相关单位要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行政村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制,完善具体工作方案,督促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目标任务落地、落细、落实。
(二)动员群众参与。充分利用媒体,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家园”、“美丽庭院”创建等活动,采用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宣传。发挥村级党组织、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和共青团、妇联等组织优势,发动组织群众,积极参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完善村规民约,倡导节约用水,引导农民群众形成良好用水习惯,从源头上杜绝农村生活污水乱泼乱倒、污水横流的现象。
(三)加强督查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组织老党员、老干部等开展义务监督,建立网络、电话等监督渠道,对反映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整改到位。实行领导小组成员分村包村督查制度,推进改厕改水工作,对工作不落实严重影响治理进度的村进行通报和严肃问责,对目标任务完成好的村予以表扬,并列入乡年度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