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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2330U/202106-00046 组配分类: 惠农政策
发布机构: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安徽省省本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6-29
废止日期:
安徽省省本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发布时间:2021-06-29 09:53 来源: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安徽省省本级惠农补贴政策清单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
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
标准
省级标准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农机购置补贴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定额补贴。根据产品性能、参数设置档次,同一档次产品补贴标准相同。 自主购机,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主动申请补贴、县级受理核验、信息公示、财政结算兑付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和打卡至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对公账户。 随时申请,随时受理。财政部门应根据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材料依据,于20个工作日内集中兑付。 0566-5113756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禽(畜)防控扑杀补助资金 安徽省防控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会议纪要(第一期) 发生非洲猪瘟疫情养殖户 1200元/头(中央补贴60%、省级补贴20%、市级补贴20%) 市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向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申请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按年度发放 0566-5021622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牲畜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申报工作的通知》(农办医〔2016〕8号) 50头以上养殖企业 50元/头 15元/头 养殖户向主管部门报告,官方兽医到场确认。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中央、省级补贴资金发放后3个月内发放 0566-5021622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青阳县财政局
目标价格补贴(棉花) 安徽省农业委员会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棉花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棉花实际种植者 各县的亩均补贴标准,根据补贴资金总额和棉花种植面积测算确定 根据各县(市、区)具体补贴方案,棉花种植者向村、乡(镇)、农业农村部门申报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收到资金60日内发放 0566-5021501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青阳县财政局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省财政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皖财农〔2021〕445号) 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到户的面积为发放依据 根据省财政厅下达的2021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总量以及我县符合补贴条件的耕地面积,测算确定2021年度亩均补贴标准。补贴标准为96.82元/亩 乡镇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公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查、审核、汇总,向财政部门上报补贴面积,财政部门负责兑付补贴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面积确认后,由财政部门发放。 0566-5021311
青阳县农业农村水利局
青阳县财政局
稻谷补贴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统计局 安徽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调整完善稻谷补贴政策〉的通知》(皖财农〔2020〕540号) 本县行政区划范围内合法耕地上的稻谷实际生产者 双季早稻亩均补贴135.15元、其他稻谷亩均补贴41.35元。 乡镇负责补贴面积的统计和核实、公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抽查、审核、汇总,向财政部门上报补贴面积,财政部门负责兑付补贴资金。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面积确认后,由财政部门发放。 0566-5021311 20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