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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75X/202104-00119 组配分类: 应急预案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陵阳镇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24
废止日期:
陵阳镇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
发布时间:2021-04-24 16:20 来源: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字号:[默认 超大]

一、总则

为充分发挥政府职能作用,积极应对及时有效处置各种突发事件(包括“打、砸、抢、烧、炸”等重大暴力性案件和恐怖袭击事件,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自然灾害事故等),确保当突发事件、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组织协调全镇各部门及时开展处置工作,将影响和危害控制、降低在最低限度,维护和保障全镇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结合我镇实际,经研究决定,特制定陵阳镇人民政府社会安全事件类预案。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领导,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通过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和打击力度,以“重点管控、从严从紧、以面保点、以点促面”为原则,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社会面上的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严防发生恐怖活动事件、大规模信访、上访事件,危害国家安全事件和重特大安全事故,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镇维稳工作的领导,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全镇能采取及时有效的处置措施,特成立陵阳镇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祝和平(党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甘正华(镇长)  李必胜(人大主席)

副 组 长:宁攸民(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罗亚东(纪委书记)

包  奇(副镇长)

方延春(副镇长)

徐  波(副镇长)

吴灿(武装部长)

罗晶(党委组织委员)

周漩(党委宣传委员)

高  峰(派出所所长)

成     员:张达勤(司法助理员)

施芳芳(司法助理员)

郑  震(派出所副所长)

各村包村干部

派出所干警 

各村支部书记


四、工作任务分解

(一)通信联络组 

组  长:罗亚东

成  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  责:1.负责按要求通知各组集结;2.传递领导小组下达的各种命令,做好上传下达各项工作;3.及时向县委县政府上报信息;4.调配车辆。

(二)后勤保障组

组  长:罗亚东

成  员:党政办、后勤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处置行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三)机关保卫组 

组  长:吴  灿

成  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党政办工作人员

职  责:1.保障镇机关安全;2.处理日常工作和搞好窗口服务。

(四)现场秩序维护组

组  长:宁攸民

成  员:派出所干警、司法所工作人员及相关村的干部

职  责:1.作好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疏散围观群众,维护现场秩序;2.对强行进入现场的人员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保护好现场。

(五)处置行动组

组  长:高  峰

成  员:派出所干警

职  责:1.在发生突发事件时,按领导小组要求迅速集结,到达现场后迅速抢战制高点和有利位置,为正确处置奠定基础;2.制止正在进行的“打、砸、抢、烧、炸”等违法犯罪行为,抓捕违法犯罪嫌疑人。

(六)善后工作组

组  长:方延春

成  员:民政办工作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宣传干部、相关村干部

职  责:1.宣传法律法规,负责做好相关群众的思想工作;2.救灾救济,负责做好受害人员的安抚工作。

(七)机动组

组  长:包奇

成  员:预备役人员50人

职  责:在指定地点集中待命,听候领导小组调遣。


五、集结地点、信号及要求

(一)集结地点

1.领导小组成员、镇直部门相关人员、民兵预备役人员在镇机关办公大楼前集结;

2.派出所民警在本单位集结;

3.相关村干部在本村集结。

(二)集结信号

用电话或手机通知。

(三)集结要求

1.启动预案后,通信联络组及时通知相关部门负责人,各负责人迅速集结本部门相关人员;

2.时间要求:从通知集结到集结完毕必须在30分钟内完成;

3.各组人员必须确保通讯24小时畅通。


六、处置情况预设

(一)当发生不法分子持械在我镇辖区进行“打、砸、抢、烧、炸”等重大暴力犯罪案件或恐怖袭击事件时;

(二)当发生不法分子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到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或公共场所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集结上访、请愿、围攻冲击党政首脑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群体性事件时;

(三)因“山、林、水、地、宗族”等矛盾纠纷发生群体性械斗事件时;

(四)当发生包括森林火灾、地震、洪灾等严重自然灾害或严重治安灾害事故时;

(五)其他需要处置的突发事件。

当发生预设情况(一)时,要迅速出击,果断采取强制措施,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将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当发生预设情况(二)、(三)时,要按照“可顺不可激、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的原则,认真做好群众的教育、疏导工作,引导群众自觉抵制少数组织者、策划者的煽动。对其中的组织者、策划者,要注意收集证据,适时依法打击、查处。当一般性群体事件上升为紧急治安事件,对社会治安构成危害时,要果断迅速制止,选择和把握时机,依法打击少数违法犯罪分子。

当发生预设情况(四)时,要迅速投入抢险救灾,救护伤员,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查明事故原因。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广播电视、条幅单页、会议等多种方式让全镇干部职工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维稳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镇党委政府的要求和部署上来。内紧外松,既要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又要提高警惕,切实增强全镇干部职工维稳工作的敏锐性和洞察力,使全镇应对恐怖袭击事件的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安全防范

各村和相关部门要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整体联动防范要求,全面加强治安巡逻和防火、防盗,严抓治安、灾害事故、安全生产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安全防范检查工作,严防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

(三)加强信息报送

各部门、各村要加强信息采集工作,对调查了解到的重大情况要第一时间及时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从而及时采取措施,争取将矛盾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

(四)加强值班制度

全镇各部门、各村要严格遵守值班制度,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坚守岗位。村干部、镇机关两级领导班子人员要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紧急情况能够及时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