邀请青阳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股长王艳春解读《青阳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出台背景及依据
王艳春:为了让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更好地保障供养人员,加强供养机构及人员的规范化管理,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以及民政系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王艳春:进一步夯实和提升民政系统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能力,提升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建后管养水平。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研判和起草过程
王艳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意见》、民政部《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健全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等相关规定,会同县财政局,结合我县实际,经党组会审议通过。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王艳春:使全县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运行维护管理进一步规范,机构安全隐患基本清除,供养水平逐步提高,特困供养对象获得感、幸福感不断增强。
问:请您介绍下《方案》主要内容有哪些?
王艳春:本方案共分为七个部分。包括:目标任务、实施范围、实施内容、实施程序、补助标准、公示公开、保障措施。本方案一步健全了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加强了特困人员供养机构管理工作,保障特困供养人员更好地生活。
问:请您介绍下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计划是什么?
王艳春: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标本兼治,构建长效机制。督促指导供养机构日常管理,切实保障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权益,提高特困供养人员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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