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8日上午,青阳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召开新闻发布会,会议邀请了青阳县融媒体中心、青阳网、青阳热线等新闻媒体参加,交易中心主任吴新东解读《关于在房建和市政施工工程招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1、《关于在房建和市政施工工程招标活动中应用企业信用信息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的依据是什么?
【吴新东解读】:为切实提高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水平,营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建筑市场环境,进一步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市(2017] 241号)、《安徽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建市[2019] 8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通知》( 建市函[2020] 1073号)和《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池建市[2020]48号)文件精神,研究出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及应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信息的有关事项。
2、如何获取投标人的信用信息?
【吴新东解读】:市、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按照《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分的评定,并通过“池州市智慧工地监管平台一一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窗口向社会公开,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可自主积极向市监管平台申报信用信息。
3、投标人信用信息可以运用在招投标活动中的哪些领域?
【吴新东解读】:进入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的国有资金投资的(含国有资金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小额库项目除外),应当应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信用信息。招标人应将企业信用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评审要素,择优确定中标人。
4、投标人信用信息在招标投标活动中的应用应遵循哪些规则?
【吴新东解读】:采用综合评标法的项目,信用分占总分权重为5%。各投标人信用分按其信用评价等级评分,信用评价等级为A、B、C级的投标人信用分分别为5、3、1分。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即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无参与投标资格。投标人为联合体的,按各参加成员中的最高信用等级确定信用分。不论采用何种评标方法,对于同一招标项目(标段),按照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最新公布的企业信用评分由高到低排序,在参加本次招标投标活动的所有投标人中排名后40%的投标人不得作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应将本条规则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约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