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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 公民 / 其他
名称: 县委教体工委副书记曹清生解读:池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4
废止日期:
县委教体工委副书记曹清生解读:池州市2021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4-14 09:58 来源:青阳县教育体育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总体目标

全市初中毕业生升学率达97%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5%以上,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招生工作平稳规范有序。

二、招生对象

参加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且初中学业水平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线要求,综合素质评价完整的初中毕业生。

三、招生范围

公办普通高中于所在地县区范围内招生。民办普通高中招生与所在地公办普通高中保持一致,与公办高中同步招生;生源不足的,经所在县区教体局申请,市教体局在市域内统筹调剂安排招生计划。

鉴于九华山没有普通高中学校,参照历年做法,九华山初中毕业生主要纳入青阳县普通高中招生范围,也可报考池州市内其他普通高中。

四、招生办法

(一)统筹确定招生规模和计划

1.计划制定。对照年度高中阶段毛入学率目标、控制和消除普通高中大班额规划,依据国家和我省有关办学标准,综合考虑本地生源情况,普通高中教育总体资源,新高考选课走班教学要求,以及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等因素,采取自下而上、再由上而下方式,科学编制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坚决杜绝产生新的大班额。

2.计划申报。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申报和审核,主要参考依据是:经核准的学校办学规模和学校发展规划、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不低于8平方米/生(不含师生生活用房),在校学生与教职工比例不高于12.5:1,班额不得超过55人(包含休学复学、留级的学生);2021年秋季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与可供教室按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对存在大班额、违规招生的学校,各县区依照有关规定核减今年招生计划。各县区于6月5日前将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报市教体局基教科。

3.计划执行。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下达后,不得随意变更。各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超范围、超计划、超大班额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