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 算 数
决 算 数
合 计
5.00
3.28
因公出国(境)费
0.00
公务接待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用车购置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民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3.28万元,完成预算的65.6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化。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包含局本级,我局无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民宗局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28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支出3.28万元, 与2017年度决算相比,减少1.82万元,下降55.49%,下降的原因是公务接待标准规范化。2018年青阳县民宗局国内公务接待共6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364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和工作调研、招商引资、局包村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等。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安徽省省直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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