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单位: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1-04-01 15:22:23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按照省、市主管部门相关部署和要求,2021年我县仍将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相关政策继续参照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要求实施。具体为:
1、申请人资格:申请人为本县农业农村户口;
2、申请条件:农村唯一住宅经有资质部门鉴定为C、D级危房户;
3、补助对象:符合低保户、分散供养五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等“四类人群”之一(非经商办企业人员);
4、补助标准:修缮加固补助0.6万元/户;拆除重建补助2万元/户(享受过农村危房改造户不再重复补助)。
如有疑问,请到县住建局村镇建设科咨询,联系方式:0566-5021628
青阳县住建局
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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