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人民政府审核。乡镇人民政府收到申报材料后,在5个工作日内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提出审核建议,并在申请人所在村委会公示栏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的,乡镇政府应在5个工作日内将低保申请材料报县级民政部门。有异议的,应当重新组织调查核实。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