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2021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稳增长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于2021年7月12日-7月18日对青阳县截至2021年4-6月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对2020年青阳县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重点调查青阳县矿产资源规划、出让、管理和环境保护督查及整改情况。审计调查了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
一、跟踪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青阳县国土总面积114001.00公顷,其中:林地面积71077.60公顷、非林地42923.40公顷。林地中,有林地面积65394.75公顷、疏林地1.90公顷、灌木林地1558.40公顷、未成林造林地1684.96公顷、苗圃地27.00公顷、无立木林地2288.62公顷、宜林地90.47公顷、林业辅助生产用地31.50公顷。全县森林覆盖率为57.56%,林木绿化率为67.32%。
青阳县矿产资源丰富,品种繁多,分布面广。已发现的矿种有金、铜、钼、钨、硫、铁、白云石、方解石、石灰石等35个,已开发15个矿种,其中碳酸钙矿石资源在国内储量均属领先水平,预计方解石储量2.89亿吨、白云石储量27.51亿吨、石灰石储量17.61亿吨。矿石分布情况体现为非金属矿遍布全县,金属矿东多西少。主要分布于蓉城镇、杨田镇、陵阳镇、酉华镇、新河镇、丁桥镇、乔木乡、木镇镇8个乡镇。
截至2021年4月,青阳县现有持证采矿权46家,其中金属矿8家、非金属矿38家。根据2020年度矿山储量年度报告,开采各类矿石总量1636.89万吨,其中:方解石矿143.63万吨、石灰岩矿1172.88万吨、白云岩矿298.22万吨、花岗岩矿12.74万吨、金属矿9.42万吨。
全县水资源量分为地表水资源和地下水资源,境内有大通河、九华河、青弋江三大水系,有青通河、七星河、陵阳河、王村河、九华河等五大河流;有中型水库2座、小(一)型水库10座、小(二)型水库50座;圩口21处,其中:万亩以上圩口1处、千亩以上圩口11处、千亩以下圩口9处。2020年地表水水资源量为9.93亿立方米,全县多年平均浅层地下水资源量为0.02亿立方米。全县水域总面积9.2万亩,2018年规划渔业水域总面积约5.16万亩(不含河流),其中:禁养水域6122亩、限制养殖水域9961亩、养殖水域35556亩,截至2020年底,实际养殖面积3.48万亩。
青阳县2019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16天,优良率为86%,PM10年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37微克/立方米;2020年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329天,优良率92.94%,PM10年均浓度57微克/立方米,PM2.5年均浓度29微克/立方米。截至2020年底,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化学需氧量(COD)、氨氮排放总量相比2015年分别下降22.5%、16.3%、11.5%、11.9%。空气质量与“十二五”规划目标相比进一步提升。
二、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矿山企业未在规定期限提交采矿权延续申请。
问题产生的原因分析: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矿山企业采矿权延续申请管理不规范。
责任主体: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审计意见: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加强对矿山企业采矿权延续申请管理。
三、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跟踪审计发现问题“死亡人员未及时注销医保卡,涉及金额6.64万元。”已经整改。
青阳县审计局
2021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