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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729/202103-00043 组配分类: 互动回应
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互动回应】老旧小区改造或拆迁咨询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7
废止日期:
【互动回应】老旧小区改造或拆迁咨询
发布时间:2021-03-17 09:11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受理渠道 县长信箱 编  号 RE001202103100009
提 交 人 程健 提交时间 2021-03-10 10:35:47

邮  箱
标  题 老旧小区改造或拆迁咨询
反映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之前在县长信箱提出如下问题。规划局的领导热情解答,并告知相关主管单位是县住建局,能否住建局的领导针对此问题给予帮助解答!谢谢。因为此小区确实建成时间较久远,在棚户改造、拆迁亦或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计划中没有看到,请领导也给予足够的关心。再次感谢。
敬的领导您好!我在省市政府网站了解到老旧小区拆迁改造等民生工程,家有庙前路4-2号,原交通大厦隔壁小区,95年建造,已有26年的时间。由于过去建造技术落后,有一些房体内部出现较大裂痕。目前该小区老、破,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想请问领导,此处小区何时改造或拆迁。感谢领导,打搅!
处理状态 已办结 受理编号 XZXX【2021】51 号
受理单位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受理时间 2021-03-10 10:41:54
单位回复
 
回复单位: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回复时间: 2021-03-12 11:11:51

网友您好,来信已收悉。来信人反映家住庙前路4-2号,95年建造,已有26年的时间,房体内部出现较大裂痕。目前该小区老、破,属于老旧小区改造范围,此小区何时改造或拆迁。现答复如下:

一、依据青阳县城市棚户区改造布局规划,您所述的住宅楼未列入我县城市棚户区改造规划范围内,因此不实施棚户区改造。

二、根据国家老旧小区改造相关政策,“十四五期间”将对2000年以前建成(部分延长至2005年以前建成)的基础设施落后的住宅小区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因此我县也将根据每个住宅小区的具体实际情况,逐年逐批次地实施改造,请您及时关注每年度公布的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答复人:慈龙忠     联系电话:0566-5021762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