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法治乡村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内在要求,是乡村振兴战略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青阳县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已拟定《关于加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在全县征集意见。县司法局在法治乡村建设中,积极发挥司法行政系统职能作用,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为加快建设法治乡村、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近年来,主要工作成效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实施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工程。实现全县乡镇、村居公共法律服务站、点覆盖率100%,建成具有青阳特色的8个“个性化调解工作室”,41名专职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117个村(社区)法律顾问。二是实施“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19年8月在全县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养工程。现共选任“法律明白人”4907余人,“法治带头人”300余人。由村居法律顾问点对点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进行培训,一季度一次,到2020年底开展了四轮集中培训,编印《法律明白人》读本4期印发10000余册。三是实施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坚持将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与美丽乡村建设深度融合,全县现有乡村法治文化阵地21个,杨田王氏、杜村钱氏等2个家风馆,市级法治文化基地4个,池州市法治文化创作基地1个。农家书屋均有法律专柜,为群众提供学法平台。
三、针对你提出加强我县乡村法治建设的建议,我们认为十分中肯和有效。下一步,司法局将结合工作实际,会同有关部门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全力推动和加强乡村法治建设工作:
一是完善基层法律服务体系。整合法律服务资源,进一步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工程,在村(居)设立法律服务工作室,在村民组建立法律服务联络点;加强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和村(居)法律顾问的管理和培训,提高执业道德和法律服务水平。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月到村不少于1次,每年开展法治培训不少于1次,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实现法律服务城乡均衡发展。
二是全方位、多渠道加强农村法治宣传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丰富普法内容,根据农村实际需求,实行“订单式”精准普法,满足群众个性化需求; 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人民调解员、村民小组长等重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培训,增强其法治观念;聚焦“普遍多数”,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民法典进乡村”、“宪法进万家”等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创新普法形式,利用普法网站、青阳网“与法同行”、青阳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播报省、市、县等各级法治建设动态,免费为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开设“普法云课堂”,定期组织青阳县青年律师服务联盟成员律师授课。
三是健全乡村人民调解体系建设,引导农民依法表达诉求、解决纠纷、维护权益。组建一支政治可靠、有群众威信、有业务基础的农村调委会队伍,建立专职人民调解员人才库,发放调解员从业证书,进行星级评定。在每个村建立一批“百姓说事点”,及时收集掌握村情民意,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定期对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队伍素质,提高调解水平。指导各村(社区)调委会在调解活动中,运用实际案例以案释法,逐步增强群众的法治观念,从源头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
四是推进法治创建活动,提升乡村群众法治思维。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为抓手,推进基层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明确全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标准,细化工作目标,压实创建责任,深入推进乡村民主法治建设,打造具有青阳特色法治创建品牌。通过普治并举,德法共育,多管齐下,使基层群众法治意识不断增强,遇事找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氛围悄然形成,为实现乡村振兴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以上答复妥否,请批评指正,希望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县的法治建设工作。
青阳县司法局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