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批复 2020 年县直部门预算指标的通知
县直各预算单位: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厉行勤俭节约,量入为出,量力而行,严格“三公”经费管理,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完成 2020 年预算执行任务。根据《财政部关于 2020 年地方压减一般性支出有关事项通知》(财预〔2020〕1 号)和《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加强财政资金统筹 进一步支持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皖财预〔2020〕135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对部门预算进行压减,压减非刚性支出、非重点支出,坚决把该压的压下来,该减的减下去,通过压减腾出资金,统筹用于疫情防控,基层“三保”及相关重点领域。现将调整后的 2020 年县直部门预算指标批复。
请各预算单位严格按《预算法》规定,积极公开部门预算信息,强化预算约束,分解落实各项收支指标,积极完成单位收支计划,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0 年县直单位预算批复表(分单位下发)
青阳县财政局
2020 年 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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