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林业局机关学习制度
为加强林业局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和文化知识的学习,提高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每月安排两次集中学习,学习时间为每月第二、第四周周五下午。特殊情况未能组织学习的,顺延至下周五。
二、主要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文件,林业专业技术知识,先进人物事迹、文明创建知识等。
三、学习对象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必要时可扩大到基层单位负责人或全系统干部职工。
四、学习方法采取局领导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轮流领学。局领导班子成员重点领学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上级重要会议精神,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文件。科室负责人重点领学林业法律法规、林业专业知识。必要时,还可以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聘请专家讲课,或组织观看相关专题电教片。
五、局办公室负责学习计划安排,提前通知领学人员做好学习提纲材料准备,突出学习重点,确保学习成效,提高学习质量。
六、实行学习签到制度,无特殊情况均要自觉参加,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如因故不能参加,须向局主要领导请假,对无故缺席者,在下次学习会议上通报批评。
七、全体干部职工要养成良好的学习风气,坚持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不断提高自身政治业务水平。
八、各基层站、所、场、圃要制定学习制定,加强职工学习教育管理。
县林业局工作报告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作管理,确保领导及时准确地掌握并妥善处置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每月情况报告。局各科室以月为单位对本科室当月开展的重点工作进行总结,总结工作开展的举措,取得的成绩,并对下月工作提出安排意见,形成书面报告于月底前报局办公室(邮箱ahqylyj@163.com)。
二、开展工作调度。局党组每月听取各科室工作汇报一次,每季度听取场圃站所工作汇报一次,主要听取各单位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存在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对重点工作进行调度,总结工作经验,查摆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安排下步工作,推动工作落实。
三、局办公室根据各单位工作报告,制定重点工作推进表,进行公示、接受监督。
县林业局机关考勤制度
为加强局机关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局机关工作人员实行上下班指纹打卡考勤制度。上午上班打卡时间不得迟于8:00、上午下班打卡时间不得早于12:00,下午上班打卡时间不得迟于14:30、下午下班打卡时间不得早于17:30。局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在规定上下班时间在局二楼打卡机打卡签到。节假日、双休日期间如因工作需要需照常上班的,实行打卡考勤。未在规定时间或未进行打卡签到的视为迟到、早退或旷工。
二、实行报告登记制度。科室工作人员外出公务须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外出公务须向主要领导报告。工作人员因公出差的;因事请假的;需连续在外工作,不能到单位打卡的;确因工作需要,上班前需直接外出办事、开会的;上班后外出办事、下班时不能按时返回打卡的,由此产生的迟到、早退或缺勤记录,经报告后,到局办公室在《工作去向登记簿》登记备案。未签到又未事前履行请假或报告手续的视为旷工。累计迟到或早退4次的按旷工1天处理。
三、实行请销假制度。机关工作人员因事不能正常上班的要事先请假,履行请假手续。科室工作人员请假1日以内的,由科室负责人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科室负责人或请假2天及以上的工作人员均需分管领导人同意报局主要领导批准;分管领导请假由主要领导批准。请假必须提交书面请假条,完成审批程序后,交办公室备案。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归岗的,必须办理续假手续,其续假由主要领导审批。不履行有关手续者按旷工处理。
四、机关工作人员要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执行服务承诺制和实行首问责任制,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缺勤,上班时间除外出公务,必须在岗在位,工作期间不得上网聊天、游戏、打牌、炒股、网购、看影视剧、串门聊天,干与工作内容无关的事。一经被查实的,扣发个人年度绩效考核奖金。
五、打卡签到考勤结果一月一公布,年终汇总。每年每人的考勤结果作为参与局各种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及奖励的依据之一。对每年度累计旷工3-5天的扣发1个月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对每年度累计旷工6-15天的扣发2个月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对每年度累计旷工达15-29天的扣发3个月个人年终绩效考核奖金;对每年度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报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县林业局双休日、节假日值班制度
一、实行双休日、节假日24小时值班制。分白班和夜班,白班时间为上午8:00至下午17:00,夜班时间为17:00至次日8:00。
二、主要职责。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接待来访群众、处理来访事件;及时报告和协助上级处置突发公共事件;重大紧急事件信息报送;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值班实行带班领导加值班人员制。每班安排1名带班领导加2-3名值班人员,夜班安排1-2名男职工值班。值班地点在局办公室或4楼值班室,夜班值班在局4楼值班室。
四、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采用轮值方式,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值班表每月发至值班人并张贴在办公室公告栏上。如有特殊情况需换班的,须提前安排,并报局办公室备案。
五、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严禁擅自离岗、漏岗;按时在值班登记簿上签到,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处理各类值班事项,并在值班记录簿上做好全面记录。同时,根据县委、县政府要求向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报告值班情况。县委督查室电话:5032297、县政府督办室电话:5029640。
六、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值班期间所承担的事务原则上要当天处理完毕,做到不拖拉、不推诿,未处理完毕的事情要认真做好工作交接。
七、对各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值班情况,发现未值班或值班期间未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延误紧急公务和突发事件处置造成不良后果或影响的,停发当月值班费用,同时按规定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八、各乡镇林业站、所、场、圃要加强值班管理,局将实行不定期检查,对未按照要求在岗值班的给予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