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出台了《青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阳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县财政局(国资委)党委书记、局长陈穗对文件进行了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根据新时代国资国企改革精神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和《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经济行为,保障县属国有企业健康有序运行,我局会同各职能部门,起草了我县《青阳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2020年11月15日,分管副县长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就我县县属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管理工作进行了专题会议研究并征求了相关部门意见,根据收集和反馈的意见建议,我们对拟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
四、工作目标
尊重企业的经营自主权,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通过放权授权,提高企业决策运营效率。
五、主要任务
规范县属国有企业经济行为,保障县属国有企业健康有序运行。
六、创新举措
无
七、保障措施
企业在重大事项管理中应如实提供有关资料,对存在虚报、漏报、瞒报重大事项的企业主要负责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扣减年薪等,或通过法定程序降职、免职或解聘。若造成重大资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等严重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
文件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一年。中央、省、市后续出台相关支持政策以的新变化、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补充完善新的应对措施。
(解读单位:青阳县财政局 解读人:局长陈穗 咨询电话:0566-502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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