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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105-00039 组配分类: 重大决策预公开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2021年青阳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5-10
废止日期:
《2021年青阳县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反馈意见及采纳情况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1-05-10 09:49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字号:[默认 超大]

单位

反馈意见

是否采纳

原因说明

县委组织部

2021年从优秀村(社区)工作者中招录乡镇公务员1人。

采纳

根据《2021年池州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及我县实际确定。

县委政法委

无意见

 

 

县委宣传部

无意见

 

 

县发改委

无意见

 

 

县财政局

无意见

 

 

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有序推进城市垃圾分类,完成主城区内长龙社区生活垃圾分类试点集中投放点建设”

采纳

根据《2021年池州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及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自身职责。

县农水局

完成农村改厕2600户”、“建成省级美丽乡村中心村5个”

采纳

根据我县实际确定任务指标。

县人社局

无意见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无意见

 

 

县文旅局

无意见

 

 

县卫健委

八、狠抓疫情社区常态化防控

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建议改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委、县疫情防控应急综合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

 

未采纳

根据《2021年池州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卫健委应为社区疫情防控的牵头单位。

县政务服务中心

无意见

 

 

县住建局

1.完成全县13个老旧小区改造。

2.删除第11:制定出台《青阳县物业管理办法》和试行“—区一策”。

 

采纳

根据《2021年池州市城乡社区治理工作要点》及我县实际修改。

县司法局

无意见

 

 

县公安局

无意见

 

 

县科技经信局

无意见

 

 

社会群众代表

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