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全镇财政收入累计完成7780.01万元,比上年实绩7109.02万元增加9.43%,增收670.99万元。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完成4062.69万元,比上年实绩4069.20万元减少0.16%,减收6.51万元;上划中央及省收入完成3717.33万元,比上年实绩3039.82万元增加22.29%,增收677.51万元。
分主要收入项目完成情况:增值税收入4149.23万元、企业所得税收入1537.07万元、个人所得税收入627.39万元、资源税收入47.79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收入211.55万元、房产税收入164.91万元、印花税收入61.94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收入631.38万元、土地增值税收入49.39万元,车船使用税收入50.70万元,环境保护税收入38.73万元,地方教育性附加收入83.97万元,教育费附加收入125.96万元,含留抵退税261.45万元。
(二)2020年政府性基金补助收入1034.2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专项补助收入1034.24万元
(三)2020年全镇一般预算支出3113.3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1034.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1.50万元,占总支出的65.5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5.70万元,占总支出的0.8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20.22万元,占总支出的16.7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84万元,占总支出的1.86%;城乡社区支出143.32万元,占总支出的4.60%;农林水支出203.16万元,占总支出的6.53%;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94.62万元,占总支出的3.04% ;住房保障支出26.99万元,占总支出的0.87%;基金预算支出1034.24万元。
(四)财政收支平衡。按现行财政体制计算,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7780.01万元,上划中央及省收入3717.33万元,一般预算上解支出4308.46万元,一般预算各项补助-358.21万元(其中:体制补助-654.9万元、调节企业税收补助28.66万元、结算补助96.68万元、一般预算专项补助171.35万元),预算内可用财力3113.35万元。2020年我镇基金预算收入1034.24万元(其中:土地出让金专项补助1034.24万元),基金预算可用财力1034.24万元;加上上年预算结余1.81万元,全年实际可用财力4147.59万元,2020年全镇一般预算支出完成3113.35万元,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34.24万元。收入和支出相持平,没有结余。
(五)2020年我镇财政收入较上年出现9.43%增收,但可用力并未相应增加,全镇上下克服困难,保障了镇村两级的正常运转。成绩的取得,是县委、县政府和镇党委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位代表大力支持的结果!是全镇人民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镇人民政府对财税部门及广大纳税人一年来对镇财政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六)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镇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薄弱环节,主要表现以下三个方面:一是经济总量还不够大,财源培植力度还不够,缺少大企业骨干税源支撑(2020年度纳税500万元以上仅有安徽天平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华隆钙业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分别纳税711万元、555万元;);二是财政收入结构不尽合理,实际可用财力占财政收入的比重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人员经费、民生保障、环境治理等刚性支出不断增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资金平衡压力仍未得到有效缓解,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深入分析原因,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同时也恳请各位代表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财政工作给予一如既往地理解和支持。
二、2021年财政预算草案
2021年我们将面对疫情变化和外部环境存在的更多不确定因素,对新形势、新任务、新目标我们需要全镇上下认清形势,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推动高质量发展,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方针,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保证重点支出需要,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在“保运转、保民生、保重点”的前提下,努力实现今年的财政工作目标。按照这一指导思想,结合我镇“十四五”规划和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初步安排财政收支预算计划如下:
(一)财政收入
2021年财政收入预算是4020万元,截止到4月1日,已完成985.14万元,占任务量的24.5%。(因计算口径调整,只计算地方税收收入,中央税收收入不纳入计算)。
(二)财政支出
根据新一轮财政体制测算,2021年我镇财政可用资金为4020万元(不含专项支出),与支出预算4015万元相比,当年财政预算收支平衡。支出构成如下: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18万元(其中: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经费20万元,人大工作经费15万元,武装工作经费12万元,专职消防队年度运行保障经费5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6.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1.4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服务支出90.85元,城乡社区支出1155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527.95万元,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1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9万元。
(三)按照以上支出功能科目,镇财政支出重点将围绕以下“四个”的原则:
一是严格遵循“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保运转”的原则。优先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重点是确保对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扶贫、教育、住房保障、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投入,项目实施不具备条件、存在财政风险隐患的,一律不得实施,凡是脱离实际、没有落实资金来源的建设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
二是集中财力,坚定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支持“乡村振兴战略”,确保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顺利推进和实施;支持重点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涉农资金统筹,全力巩固脱贫攻坚和支持乡村振兴。
三是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通过担保贷款、小额贷款贴息、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等,积极开拓创新,加大财源培植力度,着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四是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聚焦初心惠民生。坚决压减非急需、非刚性和低效支出,取消无效支出,调整标准过高的支出。压减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
2021年财政重点安排以下项目支出:
1、各类民生工程配套资金100万元。
2、巩固脱贫攻坚及支持乡镇振兴配套资金400万元(主要是农村生态和人居环境显著改善。)
3、村级道路养护专项资金20万元。
4、招商引资专项经费60万元。
5、集镇改造升级资金100万元。
6、工业经济发展、园区建设200万元。
7、医疗卫生80万元
8、文明创建经费40万元。
9、农业产业化发展奖扶资金10万元。
三、努力完成2021年预算任务
2021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完成好今年的财税任务,是实现乡村振兴及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障。虽然2020年财政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2021年财政收支形势依然不容乐观,收支矛盾比较突出,要完成政府工作报告中确立的财政收支任务压力巨大。为确保完成当年财政预算任务,我们将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