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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104-00051 组配分类: 事故通报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18
废止日期:
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04-18 15:40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有关情况的通报》(池安办〔2021〕36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贵池区铜锣湾商场“4.6”火灾事故教训,按照县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青安〔2021〕3 号)、县安委办《关于报送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的通知》(青安办〔2021〕14 号)等文件要求,紧抓各行业领域人员密集场所,认真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切实消除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并结合《青阳县“1+10+N”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扎实推进重点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决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