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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104-00016 组配分类: 安全生产预警提示信息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公民
名称: 转发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4-03
废止日期:
转发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3 09:13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
现将《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森防指办〔2021〕9 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认清形势,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目前,正处清明假期,
各类安全风险叠加,安全防范任务即巨,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认清这一形势,深刻认识做好清明期间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立即对当前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夯实,统筹做好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吸取教训,加强森林防火各项工作。各乡镇各部门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内外森林火灾事故教训,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贯穿到森林防灭火工作之中。要加强火源管理,筑牢用火审批、入山检查、林内巡护、重点人员四道监管防线,严格生产用火许可证制度,加强野外火源管理,坚决杜绝烧地边、烧秸秆、烧土粪等违法野外用火的现象发生;对主要林区和火灾多发地段,林缘周围的重要仓库、单位、农户进行一次全方位、拉网式检查,存在火险隐患的地方限期整改,督促落实,消除隐患;要加强火情巡查,进入防火戒严期,对墓地、林地及森林公园等重点地段设置提示提醒标识,下达“戒严令”、严防死守,做到火源不进林、有火能发现、发现能扑灭。
三、加强监管,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各乡镇各部门要督促企业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切实将隐患排查治理作为核心工作,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同时,要督促指导企业认真开展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安全防范知识,熟悉应急救援措施,提高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进员工和调换新岗位的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严格培训考核,做到“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四、加强宣传,全面提升安全意识。各乡镇各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抖音、微信、宣传车、宣传标语等手段,将新媒体与传统宣传方式相结合,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要积极倡导“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理念,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齐抓共管,让森林防灭火和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要在进山路口、村庄、景区、公路沿线等关键部位设置防火标识,营造森林防火和安全生产浓厚氛围。
五、加强值守,统筹做好应急准备。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节日期间值班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 24 小时值班制度,严格落实“有火必报”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渠道畅通, 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现象发生。要加强预警预报、火情监测和安全生产值班调度工作,确保发生火情和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科学有序开展。要强化安全意识,牢固树立“生命至上、人民至上”理念,在火情或事故处理过程中,坚持科学施救、精准施救。

附件:1.《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池森防办〔2021〕7 号 );

2.《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森防指办〔2021〕9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