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转发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池森防办〔2021〕7 号 );
2.《安徽省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 安徽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皖森防指办〔2021〕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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