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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30
废止日期: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30 09:23 来源:青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青阳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8.1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24.0

二、202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1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外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学习,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县办事办案接待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县局及乡镇司法所9辆执法执勤用车,4万元为县局一辆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为县局及木镇司法所各1辆(共2辆)执法执勤车使用年限到期更换。

联系方式:青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0566-5021676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qyxsfj14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