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三公”经费预算表
单位名称:青阳县司法局
单位:万元
项目
预算数
合计
38.16
因公出国(境)费
0
公务接待费
10.16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8.0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
4.00
公务用车购置费
24.0
二、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预算为部门汇总数。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8.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1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公务接待费预算10.1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外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学习,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县办事办案接待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在公务接待中,贯彻党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省委省政府30条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安徽省直单位接待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3〕207号)规定。
公务用车运行费4万元。公务用车改革后县局及乡镇司法所9辆执法执勤用车,4万元为县局一辆执法执勤车运行维护费用。公务用车购置费24万元为县局及木镇司法所各1辆(共2辆)执法执勤车使用年限到期更换。
联系方式:青阳县司法局办公室 0566-5021676
政务公开电子邮箱: qyxsfj148@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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