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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22695H/202102-00017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2-22
废止日期:
关于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2-22 16:58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成员单位:
  近期以来,我县天气连续晴好,气温迅速回升,农事生产全面铺开,大风天气增多,森林火险等级快速升高,县域内已发生多起火情。加之清明节、“五一”节临近,森林防火进入了最紧要关头。为切实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和林区稳定,现就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进一步压紧压实森林防火责任。各级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落实《青阳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相 关要求,紧绷森林防火这根弦,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责任担当,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进一步落细落实各级各层面森林防火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夯实责任,实行全员防火、全方位防火、全社会防火、全天候防火,切实把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管牢管住各类火源火种。各级各单位要把各类火源管控作为关键环节,真正做到“防住人、管住火”。要严把进山入林关,加大对农林生产、工程施工、旅游休闲等相关人员的火种检查和宣传力度,严禁将火源和易燃物品带进林区。要加强对进山路口、林农结合部、行政交界处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的巡护、管控及监测,全面排查火险隐患。要加大对祭祀用火、生 产用火、燃放孔明灯管理,坚决杜绝各类违规用火。要对未成年人、弱智人员和精神病患者实行“一对一”监护,防止其进入林区用火、玩火。对林区或林缘有燃气管道、电力线路等经过的地方,要加强沿线的巡查防护力度,消除火险隐患,防范于未“燃”。
  三是进一步检查督查防火措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风险分析研判,强化监督检查指导,严密排除各类森林火灾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强化预警监测,继续采取分线分片、交叉督导的办法,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各乡镇特别是山区乡镇和环九华山乡镇,要进一步加大野外巡查的力度和密度,扎实开展好林区违规用火整治,确保巡查到位、整治到位、不留死角。对于行政交界处的火险区,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完善协防协查机制,强化联防联控,坚决杜绝互相推诿、贻误战机等现象的发生。
  四是进一步严肃严格应急值班备勤。各级各有关部门和乡镇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在岗带班和 24 小时值班制度,禁火期内,各乡镇每天至少要有 1 名党政主要领导在岗在位值班值守,确保工作信息和政令畅通。各乡镇森林消防队伍要 24 小时在岗备勤,确保一有火情,快速出动。乡镇林业站要切实在岗履职,加大巡查频次,确保火情早发现、早报告、快处置。要坚持“有火必报”和“报扑同步”要求,及时准确上报火情信息,坚决杜绝迟报、瞒报,对贻误战机、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要坚持把“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贯穿扑火全过程,及时疏散转移周边受到威胁的群众;要加强火场安全管理,落实专业指挥,预先做好避险方案,安全高效展开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