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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103-00075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24
废止日期: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
发布时间:2021-03-24 16:22 来源: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保障范围:持有我县城市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城市低保标准的,均有权享受本办法规定的城市低保待遇。

保障标准:池州市民政局《关于调整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池民社救[2020]57号)文件要求、确定我县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64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