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司法局 > 财政预决算 > 部门预算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528C/202103-00008 组配分类: 部门预算
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情况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1-03-16
废止日期: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情况
发布时间:2021-03-16 08:57 来源:青阳县司法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1.主要职责

2.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3.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1.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3.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4.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5.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6.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7.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青阳县司法局为县政府的职能工作部门,主管全县司法行政工作。

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县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县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工作部署督察。

(二)承担统筹规划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职责,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安排;组织起草县政府重要的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承办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编纂工作。

(三)承担县政府重大决定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需要由县政府批准的重要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审查工作;负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及乡镇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申请县政府裁决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和县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公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工作。

(十)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指局机关本级预算。部门机构设置和人员情况:司法局预算内机构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办公室、社区矫正管理局、合法性审查股、行政复议与应诉办公室、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股、县法律援助中心、普法与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法律服务管理股、政治处和12个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41名,现有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26人在局机关预算,其余在乡镇预算。)

三、2021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省市县各级政府部署要求及司法部和省司法厅市司法局工作安排,扎实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476.89万元。收入按资金来源分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6.8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按资金年度分为: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6.89万元,上年结余0万元。

二、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476.89万元,比2020年预算拨款增加25.12万元,增加0.05%,增加原因:人员工资工资支出的增加。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09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36.5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商品和服务支出8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0.03万元,主要是奖励金。

四、关于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五、关于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关于2021年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原则,青阳县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476.89万元,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等。

七、关于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收入预算476.8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6.89万元,占100%,比2020年预算增加25.12万元,增加0.05%。

八、关于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支出预算476.89万元,比2020年预算增加25.12万元,增加0.05%,其中,基本支出358.09万元,占75%,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等;项目支出118.8万元,占25%,主要用于法律援助、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共法律服务、司法所建设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项目及绩效目标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5.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办公区日常维修、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日常运转办公费等日常运行支出。

(三)政府采购情况。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青阳县司法局共有车辆9辆,为执法执勤用车,其中:局机关一辆,乡镇司法所8辆。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公务用车2辆,购置费24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安排购置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购置费0万元。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青阳县司法局2021年项目支出按规定设置支出绩效目标,实行部门自评或第三方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主要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5、部门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表

6、部门三公经费情况表